• 领导分工
  • 李传武

    局 长
      主持区环保局全面工作,
      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工作、财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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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址:
    • 中圣南街9-13
    • 联系电话:(025)58886224
    • 联系时间:周一到周五
    • 9:00-18:00
  • 李传武

    局 长
      主持区环保局全面工作,
      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工作、财务工作。
      

  • 王 卫


      副局长
      因暂调桥林新城建设指挥部工作,不参与分工。

  • 周维维


      副局长
      负责建设项目审批、环境监测、内部行管、党建、纪检、
      监察、机关作风建设、精神文明、组织、人事、工青妇、
      综合改革等工作,分管办公室、党总支、环境影响评价科、浦口区环境监测站。
      

  • 张飞飞


      副局长
      负责环境监察、环境安全、信访维稳、大联勤、 “12369”热线、“12345”热线、
      新闻发布、扬尘污染防治等工作,分管浦口区环境监察大队、浦口区扬尘办。
      

  • 王志林


      副局长
      负责全区“263”工作、污染防治、污染物总量控制、生态建设、
      秸秆禁烧、区长目标责任状考核等工作,分管污染防治科、自然生态科。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协助有关部门拟定与环境保护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组织编制全区环境保护规划、计划和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源地、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组织对全区重大发展规划、重大经济开发计划和重点区域、重要行业(产业)发展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二)负责全区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全区范围内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负责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预警工作。监督管理全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及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环境执法责任制工作。
  (三)负责落实国家、省、市规定的减排目标任务。组织实施地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管理,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 [查看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