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18年1月17日)
日期:2018-01-17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月17日-2018年1月23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025-69659290(政务大厅)/58880133
  通讯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中圣南街9号
    联系人:浦口区环保局环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桥林产业人才共有产权房建设项目 南京市浦口区桥林街道 南京市浦口区保障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江苏久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南京市浦口区保障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拟投资450000万元,在南京市浦口区桥林街道建设桥林产业人才共有产权房建设项目。本项目占地面积约132783.54平方米,拟建住宅、基层社区中心、幼托、及部分居住配套设施,其中幼托5407m2为划拨用地,总建筑面积322730.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32730.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0000平方米,其中建设内容为住宅楼共21栋(17F),社区用房1栋(2F),物业用房1栋(2F),居家养老服务用房1栋(2F),配套商业用房1栋(4F)。 水环境:各类生活污水及幼儿园食堂废水直接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桥林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高旺河,对水环境影响较小。
大气环境: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大气污染物主要为地下车库废气和居民厨房油烟废气,油烟废气经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地下车库尾气通过加强通风,合理布置车位,增加绿化,加强管理等措施,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项目通过合理布置、距离衰减、减震消声及隔声措施后,能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固体废物能得到合理处置,不产生二次污染。
二、拟不予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不予批准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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