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查制度落实,纠安全意识淡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全系统各单位开展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治理,强化对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教育与培训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组织观看安全事故典型案例警示,从心灵深处唤醒广大党员干部对安全的重视,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
二是查风险隐患,纠安全措施不力。重点围绕安全生产大检查政策措施落实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单位自查自纠情况、汛期安全生产落实防范措施等内容进行实地督查,督查组和督查单位一起认真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对安全措施不力的及时下发整改通知、督促整改,有效预防和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三是查岗位职责,纠安全责任失位。严格检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执行情况,针对安全思想不牢、管理不实的单位负责人采取安全约谈。将责任追究的重心从事后追究向事前追究转移,对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不力的单位进行严肃问责,确保安全生产意识深入日常工作,形成常态化、长效化。(区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