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长 主持全面工作,负责组织人事、财务、公证等工作,分管办公室、公证处。
副局长 抽调桥林新城建设管理指挥部工作。
副局长 负责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司法所建设、法制宣传等工作、联系人大政协,协助分管办公室工作,分管基层工作科、法律援助管理科、法制宣传科、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
副局长 负责政工、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工作,协助做好党支部、党风廉政、机关作风建设等工作,分管政治工作科、社区矫正管理局、法律服务管理科。
副局长 协助分管政治工作科、法制宣传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