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人社局召开了全区《就业创业证》年检工作培训会议,对2017年度年检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各街道人社区服务中心分管主任及具体经办人员参加。
会议从实际操作的角度出发,对证件类型、年检时间、年检程序、操作流程等具体问题进行了细化和明确。会议还强调,做好《就业创业证》年检工作是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履职尽责、服务群众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完善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推进公共就业服务规范化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街道人社服务中心要高度重视、宣传到位、精心准备、严格把关,把这项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落到实处。
2017年度《就业创业证》年检对象为: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就业创业证》、《就业失业登记证》,目前仍处于失业登记状态或从事个体经营、灵活就业的人员。年检时间自2017年12月25日起至2018年4月30日止。年检时需由本人持《居民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区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