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口区人防办实行公职律师制度
日期:2017-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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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贯彻实施意见》(浦委办发[2017]75号)的要求,浦口区人防办已完成相关方案制度,拟于2018年实行公职律师制度。
此次实行公职律师制度,体现了浦口区人防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依法治国的发展战略,不断提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水平,为加快建设法治浦口提供有力支撑,为建设“四个生态”新浦口作贡献。(区人防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