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建立作风建设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日常监督管理,经信局重点整治以下行为:
1、不按规定向管理服务对象公示或告知办理事项的具体条件、工作流程和办理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的行为;
2、拒不受理应当受理的审批、备案申请,或暗示、授意管理服务对象通过其他途径提交申请的行为;
3、在规定或承诺时限内无正当理由未办结应当办理的事项,或对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推诿扯皮、敷衍塞责,以各种理由拖延刁难的行为;
4、索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财物、宴请以及活动安排,要求管理服务对象接受有偿服务、购买指定商品、报销个人费用,向管理服务对象摊派钱物、索要赞助的行为;
5、其他利用职权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行为。
欢迎广大群众、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反映、投诉或举报,局纪检监察部门将认真受理,快速核查,及时反馈。
监督举报电话:025-68253981,025-68121896。
电子邮箱:huidongqi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