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浦的各施工单位:
为认真做好我市房屋建筑施工企业2017年下半年度信用评价各项工作,确保信用评价的数据真实准确,根据市城建委《关于做好2017年下半年南京市建筑业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17]423号)文件精神,现将报送数据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
各类信用评价信息报送时间为即日起至2018年1月5日
二、报送内容
项目在浦口区安监、质监机构备案的,以施工企业2017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在浦口区建筑市场形成的信用信息为依据,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下半年南京市建筑业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17]423号)进行填写。
三、报送方式
请在浦的各施工单位将填写完成的表格加盖公章并附证明材料后报送我局相关部门。
安全行为类报送至浦口区安监站:浦口区工大科技产业园B07栋,联系方式:万彩霞58539352。
质量行为类报送至浦口区质监站:浦口区江浦街道珠江路1号515办公室,联系方式:吴庆源58151301。
市场行为类报送至浦口区建管站:浦口区江浦街道珠江路1号409办公室,联系方式:陈因 58151653。
四、相关要求
请在浦的各施工单位按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及时准确报送数据信息。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施工企业信用评价标准-宁建建监字[2017]423号
2、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信息传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