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17年度区级建筑产业现代化专项引导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日期:2017-11-09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各相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全区建筑产业现代化,根据《浦口区建筑产业现代化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浦政发[2017]317号),启动我区示范申报工作,现将2017年度区级建筑产业现代化专项引导资金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示范基地

  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基地分为集成应用、设计研发、部品生产等类型,同一申报单位只允许申报一种类型的示范基地,申报单位为基地的建设和运营单位。

  集成应用类:

  1)申报单位为具有项目开发、策划、管理、设计、施工、部品构件生产等能力的产业集团、产业联合体。

  2)申报单位应具备较强的建筑产业现代化集成应用能力,建立研发、生产、建造相结合的推广应用机制。

  3)有较强的技术支撑能力。拥有工程技术中心或相应研究机构,能够承担关键技术研究,三年内拥有一定数量的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体系。企业技术标准体系、质量控制体系和服务体系完备,积极参与编制适合建筑产业现代化的技术、产品和装配施工等相关标准规范。

  (4)应用成果丰硕。三年内装配式建筑占新开工面积比例不小于20%,且累计达到10以上。

  (5)优先支持能够以总承包方式开展建筑产业现代化实践,能够在企业管理、工程项目管理中进行高水平信息化应用的企业。

  设计研发类:

  1)申报单位为行业领域具有较强影响力的科研院所、设计单位、技术标准编制单位以及技术协同创新中心等。

  2)申报单位在建筑产业现代化方面具有较强的技术力量和科研创新能力。承担过建筑产业现代化领域省部级科技项目、标准编制项目或设计项目,对行业技术进步、产业转型升级有较强的引导和推动作用,具有明显的典型示范和引领意义。

  3)积极开展符合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向的建筑结构体系、成套技术等基础性、通用性、关键共性技术研究,三年内获得一定数量的专利或专有技术。

  (4)具有技术水平高、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兼职人员构成的人才队伍。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10人以上,有1-2名以上领军人才。

  部品生产类:

  1)申报单位为具有一定产业化规模的部品(构件)生产企业,包括部品类(整体厨卫、单元式幕墙等)、构件类(预制混凝土构件、预制钢筋、预制钢结构构件及制品、预制木结构构件等)企业。

  2)企业在所在领域内处于龙头骨干地位,营业额、市场占有率居同行业前列,可持续发展能力强,能对行业整体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3)具有每年为20 装配式建筑或10成品住房提供相关预制部品(构件)的生产能力。

  4)企业部品生产有严格的质量控制标准,部品质量符合国家和省相关标准要求,管理规范,有健全的组织管理制度和完善的基地建设管理制度。拥有成套生产设备,且技术先进,自动化水平高。

  5)生产部品(构件)技术先进,应用性强,具有推广应用价值和良好的市场前景。

  (二)示范项目

  1、申报工程项目主要包括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类,项目完成立项审批或核准手续,通过建筑施工图设计审查,实施周期不超过两年。

  2、项目按照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建造,技术体系成熟可靠,单体建筑预制率不低于30%或预制装配率不低于60%,应进行建筑、结构、机电设备、室内装修一体化设计,住宅建筑应为成品住房。

  3、项目具有一定工程规模,住宅类总建筑面积不低于20000平方米,公共建筑类不低于10000平方米。

  4、优先支持使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进行设计施工的项目。优先支持2星级以上绿色建筑、国家住宅性能认定2A级以上成品住房。

  (三)专项研究课题

  1、专项研究课题包括:建筑产业现代化重大课题、装配式建筑监管体系创新、信息化系统应用及施工技术等,完成周期不超过一年。

  2、申报单位应有相应的研究基础和工程实践基础。优先支持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设计研发类示范基地单位申报,鼓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积极开展监管体系创新研究。

  二、申报材料

  (一)示范基地:《浦口区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基地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二)示范项目:《浦口区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项目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专项研究课题:《浦口区建筑产业现代化专项研究课题申报表》。

  三、申报程序和要求

  1、各相关单位积极做好申报工作,申报表材料一式2份同相关证明复印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后,统一向区建筑产业办申报。

  2、已享受国家或省、市相关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3、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25日。

  四、其他事项

  报送地址:南京市浦口区珠江路1号建工局609室,邮编:211800。

  联系方式:区产业办(区建工局)张文健 58154886 、18913307697

  电子邮箱:41346645@qq.com

  注:本《通知》及《浦口区建筑产业现代化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浦政办发[2017]317号)请至区政府门户网站(部门街道-区建工局-工作动态-通知公告中)下载。

     附件:1、浦口区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基地申报表

               2、浦口区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项目申报表

                 3、浦口区建筑产业现代化专项研究申报表

 

 

                                                                   浦口区建筑产业现代化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