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土地使用权公告〔2018〕001号
日期:2018-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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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浦口区公路管理站于2011年7月通过划拨方式取得位于浦口区江浦街道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编号:3201112011HB0065),面积29.92亩,土地用途为行政办公用地。该地块逾期未开发建设,形成土地闲置。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规定,经浦口区人民政府批准,无偿收回该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
特此公告。
南京市国土资源局浦口分局
2018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