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2018]017号
日期:2018-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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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南京市浦口区丹桂路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2017]921号),及南京市国土资源局批转文件(宁国土征转[2017]第31号),同意征收浦口区桥林街道集体土地4.3467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省、市、区土地管理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