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职能介绍
  • 南京市公安局浦口分局(以下简称浦口分局),为浦口区政府工作部门,承担依法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的职责。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统一领导、指挥全区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向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及时提供相关重要信息,分析、研究对策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公安民警队伍的管理、教育和训练工作。

    (四)受理公民报警求助;依法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处置重大案件、治安事故和骚乱,防范、打击恐怖活动。

    (五)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积极预防、妥善处置突发性事件、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依法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六)负责由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负责区看守所的建设和管理。

    (七)负责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交通秩序,承担车辆、驾驶员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八)依法管理出境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我区居留、旅行有关事务。

    (九)负责全区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

    (十)负责来我区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及其他重要警卫任务的组织协调。

    (十一)组织实施全区公安科学技术工作;制订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行动技术等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二)指导、监督全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三)组织开展公安警务督察工作;指导、检查、监督全区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执法活动。

    (十四)负责全区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专项经费管理等警务保障工作。

      (十五)领导全区消防部队建设,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对武警支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

    (十六)领导森林公安机构实施有关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等执法工作。

    (十七)加强社会治安管理,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十八)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综合管理机构

    1、政治工作办公室

    政治工作办公室是分局党委主管全区公安政治工作的办事机构,也是负责全区公安民警队伍建设的行政职能部门。负责落实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组织开展立功创模活动和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制定教育训练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及公安宣传、警营文化工作;负责与新闻单位的联系、协调与沟通;负责管理全区公安民警队伍人事人才工作;负责民警警衔管理、优抚、技术职称评聘工作;负责民警出国(境)报批及政审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录用人民警察、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有关干部考核、任免、调配、档案管理、工资、保险、福利等工作;负责分局党建、工青妇等日常事务工作;承担区见义勇为基金会日常工作。联系电话:58140164

    2、监察室(挂警务督察大队、审计科牌子)

    负责对全区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和重大警务部署开展现场督察、执法活动的网上督察及警务评议;受理、核查对全区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检举、控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置;承担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公安信访工作;登记信访事项,受理属于本级公安机关管辖的信访事项;协调办理重要信访事项;负责对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审计评价;对本单位各部门负有经济责任的领导进行任期、离任经济责任的审计监督与评议;对分局基建工程、信息工程、政府采购等固定资产进行审计监督。联系电话:58140146

    3、警务保障室

      负责全区公安机关后勤警务保障;负责全区公安机关经费的综合管理;负责公安装备、被装管理;负责分局房产、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负责全区公安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分局大型会议、突发事件和重大应急任务的后勤保障;负责分局机关接待工作,为机关提供后勤服务。联系电话:58140065

    (二)执法勤务机构

    1、指挥室(挂情报信息分中心、办公室牌子)

    负责规划、指导全区公安防控体系、指挥系统建设;负责“110119122”公众紧急电话报警和求助的受理、调度;负责各类突发事件处置的先期指挥调度;负责全区110联动单位的联络协调;开展分局各类信息的收集、整理、汇总、研判及应用工作;负责公安理论调研及重大政策的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负责分局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协调安排分局领导政务活动;负责重要文件、重要会议领导讲话等文稿的起草和审核;负责公安统计、绩效考核、档案、机要及印鉴管理等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指导;负责督查、督办有关批示、决策、决定的贯彻落实;负责分局内外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和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分局承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及其他有关业务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区公安科技及信息化工作。联系电话:58140014

    2、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维护宪法确立的基本政治原则;规划、组织、实施民族宗教领域的安全保卫工作;调查、掌握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不安定因素和重大事件情况并研究对策,配合处置、防范和打击破坏活动。联系电话:58140023

    3、单位内部安全保卫大队

    负责经济文化等系统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内部信息的采集和掌握,预防和处置各类不安定事端;监督指导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重点要害部门的安全;查处由公安机关管辖的重大责任事故等案件;指导单位保卫组织和保卫队伍建设;负责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许可的审批。联系电话:58140038

    4、治安警察大队

    掌握全区治安管理情况,负责指导全区治安管理工作;负责群体性事件现场处置和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以及公民申请集会、游行、示威的受理、审批工作;指导并承办全区治安行政执法和治安部门管辖刑事案件侦办工作;指导和监督特种行业和公共娱乐服务场所治安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民用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放射源等危险物品治安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犬类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治保会、保安、治安志愿者等群防群治工作、公调对接工作。联系电话:58140020

    5、刑事警察大队(挂禁毒大队牌子)

    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区刑事侦查工作;分析研究刑事犯罪活动规律和特点,制定工作对策;组织开展全区重大恶性案件、有组织犯罪案件、上级交办案件和外国人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指导、管理全区刑事技术、刑事执法办案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毒品案件的侦查工作,打击毒品犯罪;掌握分析涉毒违法犯罪活动情况,研究制定禁毒工作对策;组织、指导开展禁毒宣传、禁吸戒毒、禁种铲毒、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等工作。承担区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联系电话:58140084

    6、区看守所

      负责被逮捕、刑事拘留等羁押人员的看守和教育;负责看守所管理、安全工作;掌握监管工作信息,组织开展深挖犯罪工作;规划监所设施、装备和技术建设;依法负责监所留所服刑罪犯有关减刑、假释、监外执行等相关审核工作;组织监所重大事故的查处工作;协调与法院、检察院、司法部门在看守所工作方面的联系。联系电话:58140313

    7、交通警察大队

    负责管理、指导全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和交警队伍建设;研究起草有关地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道()路巡逻、治安管理工作;负责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交通事故处理、交通宣传和车辆查验、驾驶人考试、车辆及驾驶人牌证核发及重点车辆源头监管等工作;参与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建设和验收;组织交通安全科学研究、交通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大队下设三个科室、一所、十个属地中队、一个机动中队。分别为办公室、秩序科、事故科、车辆管理所、城区中队、晓桥中队、花旗中队、星甸中队、桥林中队、建设中队、乌江中队、汤泉中队、石桥中队、国道中队、机动中队。联系电话:58140624

    8、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负责组织全区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保卫工作;开展并组织实施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联系电话:58140097

    9、法制大队

      研究提出我区公安立法、法制建设规划,拟订或审核有关执法规范性文件草案;指导、检查公安执法工作,主管内部执法监督;制定执法质量考评办法、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公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国家赔偿及有关听证等工作。联系电话:58140180

    10、巡特警大队

    负责处置暴乱、骚乱事件的攻坚、突击任务;参与处置严重暴力性犯罪事件;参与处置重大治安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参与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担负全区重点部位、重要路段的巡逻防范和110先期处警工作及其他应当由公安特警队承担的特殊任务。联系电话:58140306

    11、人口管理大队(挂出入境管理大队牌子)

    负责全区人口管理工作;指导户籍登记、迁移以及边境通行证签发和居民身份证发放、管理;协助门()牌编制管理;指导社区警务工作的开展。负责全区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证件和来我区境外人员签证(签注)的受理、审批、发证工作;负责在我区常住境外人员、侨民的日常管理;负责全区出入境案件查处;指导、协调全区涉外治安、刑事案件的查处;指导在我区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和安全防范工作;负责对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的资格认定和中介活动的业务管理、监督、检查;归口管理全区公安机关的国际警务交流等。联系电话:58140015

    12、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组织、指导全区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工作;办理依法由公安机关管辖的全区重大、疑难经济犯罪案件;承办上级交办的重大经济犯罪案件;收集、掌握全区经济犯罪情报信息,研究制定对策和提出建议。联系电话:58140019

    13、公交保卫大队

    负责全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中治安案件查处和刑事案件侦查工作;负责维护公交线路和站台以及出租汽车客运的治安秩序和刑事案件侦查工作;开展公交出租行业治安基础工作,收集相关情报信息,协助侦破刑事案件;负责查报站的卡口堵控、治安管理等工作。联系电话:58140661

    三、派出机构

    浦口分局设派出机构14个。派出所主要职责:全面负责本辖区公安保卫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及分局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辖区治安管理,维护辖区的治安稳定;负责辖区实有人口管理和情报信息工作;负责辖区巡逻防控和社区警务建设;指导辖区内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通过日常治安防范和管理工作发现违法犯罪线索,查破刑事案件,保护犯罪现场,并协助侦查部门侦破案件;负责本单位公安队伍的管理和教育;负责本单位信息、技术、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做好辖区内的消防工作;接受、处理群众报警和求助;承办上级机关下达的各项任务,协助做好本辖区党委(党工委)、政府(街道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1、南京市公安局浦口分局珠江派出所。联系电话: 58882292

    2、南京市公安局浦口分局建设派出所。联系电话:58257310

    3、南京市公安局浦口分局桥林派出所。联系电话:58271121

    4、南京市公安局浦口分局乌江派出所。联系电话:58291111

    5、南京市公安局浦口分局石桥派出所。联系电话:58211121

    6、南京市公安局浦口分局星甸派出所。联系电话:58261262

    7、南京市公安局浦口分局汤泉派出所。联系电话:58241133

    8、南京市公安局浦口分局永宁派出所。联系电话:58229141

    9、南京市公安局浦口分局泰山新村派出所。联系电话:58608495

    10、南京市公安局浦口分局南门派出所。联系电话:58851044

    11、南京市公安局浦口分局顶山派出所。联系电话:58851884

    12、南京市公安局浦口分局阳沟街派出所。联系电话:58851110

    13、南京市公安局浦口分局沿江派出所。联系电话:58841390

    14、南京市公安局浦口分局珍珠泉派出所。联系电话:58602226

    四、区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区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浦口分局,承担区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下设信息调研科、联络督办科、稳评指导科。在区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和上级维稳办指导下,贯彻落实各项维护稳定的方针、政策和总体部署,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及时掌握、深入研究和协调解决影响稳定的问题,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维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联系电话:58140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