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档案局(馆)局长(馆长)、区委党史办主任、区地方志办主任 主持区档案局(区委党史办、区地方志办)全面工作。负责干部、人事、财务工作。分管办公室。
区委党史办副主任 负责党史研究、宣传工作。分管党史科。
区档案局副局长 负责业务指导监督、依法行政、信息化工作、协助分管党建、群团、精神文明工作。分管指导监督科、信息技术科。
区档案馆副馆长、区地方志办副主任 负责档案保管、利用和地方志工作。分管保管利用科、方志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