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浦口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行政处罚听证公告
宁城法浦〔2017〕140047号
经本机关审查,中铁十八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就 未经许可擅自移植城市中树木 一案提出的听证申请符合行政处罚听证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于 2017年 9月 1 日 15 时在 浦口区市政设施综合养护管理中心四楼会议室(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文德东路12号 )举行公开听证。
特此公告。
南京市浦口区城市管理局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