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南京斐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再生物资、废油脂储存项目特向公众公示如下信息: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再生物资、废油脂储存项目
项目建设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永宁街道真相路18号
建设概况:南京斐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300万元,租用南京市浦口区永宁街道真相路南侧土地约9.7亩,建筑面积约2700平方米,并对现有土地及厂房进行改造,进行再生物资、废油脂等的回收储存,项目新建12个废油储罐,年回收废油4000t。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是食堂油烟以及废油储罐大、小呼吸产生的挥发废气非甲烷总烃;
2、废水: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食堂废水与生活污水;
3、固体废弃物: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厨余垃圾、生活垃圾、隔油沉淀池废油脂以及活性炭吸附装置的废活性炭;
4、噪声: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输油泵的运行噪声以及运输车辆的交通噪声;
5、施工期污染:本项目施工期将会产生扬尘、施工机械噪声、废水、废气、固废等污染,若不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
6、生态影响: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将不可避免地会对周围生态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但由于项目占地较小,施工期较短,因此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不大;本项目所在地不在生态红线范围内,且正常工况下对生态几乎无影响。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水:本项目严格实行雨、污分流排水体制。雨水均通过雨水管网排放。食堂废水经隔油沉淀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接管永宁街道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尾水排入永宁河。
2、废气: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废油储罐大小呼吸废气非甲烷总烃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未被收集部分无组织排放。
3、噪声:输油泵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消声措施;运输车辆采取厂区内限速、禁鸣等措施来降低噪声。
4、固废:生活垃圾与厨余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废油脂与废活性炭交由资质单位处理。
5、施工期:针对施工机械噪声污染采取控制噪声源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环境管理等措施;针对扬尘污染采取洒水、围挡、围护、及时清运、定点堆放等措施;针对废水污染采取沉淀收集回用、建设临时卫生设施无害化处理等措施;针对固废污染采取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理、用于筑路、填坑、定点堆放、即产即清等措施;
6、生态环境影响:针对施工期的特点,合理优化施工方案,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防止施工期水土流失等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营运期制定严密的生态防护措施,防止生态环境的恶化。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1、产业政策: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2、环境质量现状:项目建设所在地环境质量良好,各项指标均基本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3、污染防治对策:经过污染物处理措施后,各项污染物能够实现达标排放;
4、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结论: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和危害将得到有效控制;
5、公众参与结论: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普遍持支持态度,同时也提出希望建设过程中注意防止扬尘、噪声污染,建议项目区域加强绿化、美化环境。
五、总体结论
拟建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符合规划要求;在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实施后,项目排放的废水、废气、噪声可达标排放,固废能够得到妥善处置;项目的建设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且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项目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若要查阅《再生物资、废油脂储存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需索取有关补充信息,请于即日起十天内与南京赛特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环评机构名称:南京赛特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工
电话:025-85283592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建设项目周围居民、关心本项目的相关人员;
2、主要事项:
(1)如何减少项目施工期和营运期给周围居民带来的影响?
(2)对建设项目的建设和环境管理上有何具体意见或建议?
(3)本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和建成后,如何采取措施保护周围环境?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信和填写问卷调查等形式提供意见。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即日起十天
十、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南京斐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传武
联系电话:13851782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