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浦口区星甸街道农贸市场出租公告
日期:2016-07-26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南京市浦口区星甸街道农贸市场出租公告

  

  一、项目名称:浦口区星甸街道农贸市场整体出租

  二、项目编号:20160727

  三、出租方:浦口区人民政府星甸街道办事处

  四、日期: 

  1、起始日期:20167 27 日上午830,终止日期:2016 8 4 日下午530

  2、接受报名时间:公告期限内(工作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3、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不延长信息公告期限。

  五、出租的基本情况

  1、坐落位置:南京市浦口区星甸街道星兴社区娄子小区。

  2、有无房产证:无。

  3、建筑面积()11334平方米,占地面积5333.36平方。

  4、建筑年代:2013

  5、出租用途:商业。

  6、附属设施:水电等配套设施齐全

  7、招租业态:商业

  8、其他说明:

  1)楼层:共3层:一层3604平方米,二层3761平方米,三层3897平方米

  2)装修程度:标装 

  3)该商业中心位于街道中心,是街道重点打造的功能配备最完善的综合商业中心,区位优越,紧邻的娄子安置小区,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2800户,1.2万余人。加上街道其他小区人口1.8万人,共计3万余人。商业前景及市场潜力巨大。中心为三层框架结构,一层可经营农贸市场和各类批发市场等,二层可经营超市、购物中心等;三层可经营综合卖场和文化娱乐场所等。水、电、消防、电梯等公共设施齐全,周边有停车场和市民休闲广场,方便市民购物停车,可满足市民消费、娱乐、休闲等一条龙服务。

  4)目前租赁状态:该承租方已终止合同,现由原承租户继续使用过渡。

  六、出租条件:

  1、年租金:75万元起

  2、租期()36个月 (无免租期)

  3、租金支付期限方式:每年年初付(先付后用)

  4、租赁保证金(万元)50

  5、对承租方的要求

  1)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 

  2)意向承租方须管理规范、信誉良好,近3年没有发生一起经济纠纷;有农贸市场管理经验者优先 

  3)意向承租方承租后不得转租、分租

  4)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提供书面管理方案,重点是具体人员配置情况。

  6其他要求

  1)该标的为整体出租,不拆分。

  2)租赁期间,承租方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将房产的全部或部分转租给第三方。

  七、其他说明

  1、出租方承诺:对本次出租的房产拥有合法出租权,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审批或备案程序; 

  2、公告期满后,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采取协议方式以不低于公告价格出租;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由出租方采取综合评审方式确定承租方(相关资料请与出租方联系人联系)。

  八、出租方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浦口区人民政府星甸街道办事处三产科

  联系人:刘 莹 

  联系方式: 15951669329 68108170

  联系地址:星甸街道办事处为民服务中心2210

  星甸街道办事处三产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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