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浦口区“十二五”杰出青年第五届“十佳青年”暨星甸街道“优秀青年”评选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6-04-06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各社区(村)、机关各部门、辖区内各企业:

为集中展示当代星甸青年的精神风貌,引导和激励广大青年团员建功十三五、勇做突击队,积极投身加快江北新区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根据《关于开展浦口区十二五杰出青年暨第五届十佳青年评选活动的通知》(团浦委联﹝20161号),星甸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决定开展浦口区第五届“十佳青年”暨星甸街道“优秀青年”评选活动。

一、评选宗旨

发现、培养、树立、表彰和宣传在打造“四个生态”浦口的宏伟目标中做出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的青年典型,树立当代浦口杰出青年的形象,激励全街青年刻苦学习,勤奋工作,艰苦创业,建功成才,在全街进一步优化青年成长成才环境,为培养更多的新时代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青年人才做出积极努力。

二、参评资格

1.年龄为18周岁至45周岁,在街道范围内连续工作学习两年以上的青年。鼓励广大企业青年、致富带头人、青年创业者积极报名。

2.热爱社会主义中国,严格遵守和模范执行各项法规、条例。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敬业乐业,开拓创新,甘于奉献,在本职岗位上为星甸乃至全区的建设和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在全街、全区内具有较大影响。

4.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有良好的个人信用,热心公益事业,作风正派,品德高尚,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在社会上有一定的知名度和较高的社会评价。

三、申报及评选方式

1.申报方式

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方式进行申报。评选材料分为创业、创新、爱岗、敬业、守信、自强、正义、奉献、才艺、创意十个类别。

(1)组织推荐。各社区(村)、机关各部门、辖区内各企业为推荐单位。各社区(村)推荐人数不少于2人,其中1名必须为创业青年、致富带头人;机关各部门推荐人数不少于1人。

(2)个人自荐。为扩大推荐面,凡符合评选条件的青年可直接向评选组办公室进行自荐,联系电话:68108138QQ365972605

2.评选方式

第一阶段:报名阶段(即日—10日)

各推荐单位和自荐人将相关材料上报评审组办公室,评审组办公室设在211团工委办公室。

第二阶段:初评阶段(411-418日)

1.街道团工委对材料进行初审,报有关部门对入选人员违法违纪违规情况进行审查后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进行评选,评选出星甸街道优秀青年名单,入选人员名单在街道范围内进行公示。

2.15日将星甸街道优秀青年名单上报至团区委进行浦口区“十二五”杰出青年暨第五届“十佳青年”评选,全区入围20强候选人,将候选人名单和事迹制作成展板在区政府院内进行公示。

第三阶段:网络评选阶段(418-422

将入围浦口区“十二五”杰出青年暨第五届“十佳青年”20强的候选人名单和事迹在团区委网站(http://tqw.pukou.gov.cn/)和浦口新闻网(http://pukou.longhoo.net/)上进行公示,同时开通网络投票(占总分20%)。

第四阶段:宣讲阶段(暂定425

由入围全区20强的候选人组成宣讲团进行宣讲,宣讲过程中由评审组和观众进行现场投票(占总分80%)。

第五阶段:公示阶段

入选浦口区“十二五”杰出青年暨第五届“十佳青年”的人员由区级相关部门进行违法违纪违规情况审查。

第六阶段:评选表彰阶段

“五四”期间将分别对星甸街道优秀青年和浦口区“十二五”杰出青年暨第五届“十佳青年”进行表彰。

四、相关要求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青年报名参与。

2.申报人员填写《浦口区“十二五”杰出青年暨第五届“十佳青年”申报表》,300字事迹简介和2000字事迹材料各一式三份(附电子版)。

 

      

 

 

中共南京市浦口区星甸街道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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