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口区桥林街道2016年补充招聘幼儿教师公告
日期:2016-10-13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因桥林街道幼儿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补充招聘街办幼儿园教师2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招聘岗位:幼儿教师2人

  工作地点:桥林街道范围内各幼儿园,应聘人员需服从招聘单位统一调配。

  二、应聘资格条件:

  幼儿教师任职条件: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有学前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书,具有良好的师德品行,爱岗敬业,身体健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

  任职条件中对于年龄要求,到报名之日如有连续缴纳社保证明,可适当放宽,有幼教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阶段

  1.报名时间:现场报名从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10月19日,正常工作日内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材料:应聘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1寸免冠近照两张,并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

  3.报名地址:浦口区桥林街道成人教育中心校

  4.咨询电话:  电话025-58271046   

  (二)资格审查

  1.招聘单位将根据招聘公告确定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学历、年龄、资格证书、任职经历等进行审查,应聘人员须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未录用人员退回资料原件,复印材料代为妥善处置,谨慎保密,恕不退还。

  3.资格审查结束后,招聘用人单位保存所有报名者材料以备复核。

  (三)考试

  1.考试形式。采用书面考试及专业技能考核的形式,通过对应聘者过去的行为进行全方位的了解,从而预测应聘者能否适合新的岗位。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细则另行通知。

  (四)体检

  1.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2.若被通知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人员。体检合格者,决定正式录取。

  (五)政审

  通过户籍所在地公安警务平台,查询应聘者是否有不良记录。

  (六)录用

  经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等程序后,按照岗位设置和工作需要,决定正式录用人员名单,若被录用人员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或放弃,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人员。

  四、用人方式与聘用

  1.薪酬待遇:基本工资+绩效考核工资

  2.被录用人员须服从招聘单位统一调配,试用期3个月,试用结束考核合格后,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缴纳企业职工保险等。

  五、招聘方案由浦口区桥林街道成人教育中心校负责解释。

  浦口区桥林街道办事处

  201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