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秋季招生工作本着“计划招生、双向选择”的原则,现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对象、条件及计划数:
1.招生对象:年满3周岁的幼儿。(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出生)
2.招生条件:江浦街道建设派出所常住户籍,幼儿与父母户籍同在一处,与房屋产权证、土地证一致。(如父母一方或双方是现役军人、烈士及父母离异等情况,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招生计划数:90人
二、报名办法:
1.请登录浦口区江浦街道网(http://jiangpu.pukou.gov.cn)、浦口区行知幼儿园网站(http://njxzyey.nje.cn)下载《浦口区行知幼儿园2016年秋季小班新生报名登记表》并如实填写。
2.请于2016年6月24 日9:00——16:00到幼儿园门卫室递交报名登记表。
3.已被相关幼儿园录取的幼儿,不再予以办理报名登记。
三、录取办法:
1.幼儿园按相关规定对报名幼儿的相关信息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通知家长携带【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幼儿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本、独生子女证(或其他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有关证明)】分批到幼儿园进行信息审核(具体时间以幼儿园通知为准)。6月28日前未接到审核材料通知的幼儿请选择其他幼儿园。
2.如符合招生条件的幼儿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数,全额录取;如大于招生计划数,以幼儿及监护人房产就近于幼儿园同时幼儿户籍迁入时间的先后顺序录取。
3.以下对象可给予适当照顾: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和警察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全国劳模、特困家庭及对浦口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子女等。
四、温馨告知
1.登记虽不是报名,但请家长按幼儿园规定填写登记表,如填写不完整或不清楚的,我们将视为自行放弃。
2.如有隐瞒幼儿病史,在区妇幼保健院体检检查后发现的,将不予入园。
3.因提供虚假资料被投诉查实或在规定时间内未前往幼儿园报名的,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4.多园重复报名的,一经查实,不予录取。
报名咨询电话:行知幼儿园582530906 金老师 13182948255
浦口区行知幼儿园
201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