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北NO.2015G35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环评公示
日期:2016-03-22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南京江北三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NO.2015G35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南京江北三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江苏省环保厅制

编制日期:2016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有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南京江北三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NO.2015G35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

建设单位

南京江北三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刘中豪

联系人

徐总

通讯地址

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珠江工业园区瑞韵路3-163

联系电话

13601583842

传真

/

邮政编码

210000

建设地点

南京浦口区江浦街道谢营2号地块

立项审

批部门

南京市浦口区

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号

浦发改投资字[2016]106

建设性质

新建

行业类别

及代码

[K7010]房地

产开发经营

占地面积(平方米)

47170.9

绿化面积

(平方米)

18868.36

总投资

(万元)

220000

其中环保投资

(万元)

473.9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0.20%

评价经费(万元)

/

投产日期

201812

原辅材料(包括名称、用量)及主要设施规格、数量(包括锅炉、发电机等)

水及能源消耗

名称

消耗量

名称

消耗量

水(吨/年)

175794.36

燃油(吨/年)

-

电(万度/年)

950

燃气(万吨/年)

15.60

燃煤/(吨/年)

-

其它

-

废水(工业废水 、生活污水)排水量及排放去向:

建设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市政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附近水体。

建设项目总废水量为125540.6t/a,其中生活污水118715t/a、商业废水6825.6t/a。废水经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表1B等级标准要求后,经市政污水管网送往珠江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长江。

放射性同位素和伴有电磁辐射的设施的使用情况:

无。

 

工程内容及规模:(不够时可附另页)

1、项目概况

南京江北三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60307日成立,位于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珠江工业园区瑞韵路3-163号。近年以来,随着浦口区城市化进程加快,住房需求量也逐渐增大,南京江北三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在南京浦口区江浦街道谢营2号地块投资22亿元建设NO.2015G35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47170.9m2,总建筑面积140339m2,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住宅107105m2、商业4740m2、物业管理用房760m2、其他附属建筑720m2、地下车库(机动车及非机动车)27214m2,同时建设道路、围墙、绿化等附属设施工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有关规定,该项目属于“V城镇基础设施及房地产:156、房地产开发——建筑面积5万平米及以上”类,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办理环保审批。南京江北三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我单位对拟建的“NO.2015G35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我单位在接受委托后,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堪踏及收集资料,并对评价区域有关环境质量进行了现状调查。在此基础上,按照国家及安徽省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建设内容及规模

⑴建设内容

本项目由南京江北三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22亿元建设,建设地点位于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谢营2号地块,东至宁合高速,南至江淼路,西至珠泉西路,北至花园东路。项目占地面积47170.9m2,总建筑面积140339m2,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住宅107105m2、商业4740m2、物业管理用房760m2、其他附属建筑720m2、地下车库(机动车及非机动车)27214m2及其他配套建设的道路广场、绿化、给排水、电气、通风、消防等公用辅助工程,项目总平面布置图见附图三。

⑵拟建项目商业用房限制及准入条件如下:

①本项目内商铺类型主要以百货、超市、便利店、餐饮等相关商业设施,不设置KTV等高噪声污染项目。其中,餐饮区域及烟道排口离居民住宅的最近距离不得小于30m

②餐饮用房必须在设计建设过程中设置内置式油烟专用管道、预留油烟净化装置及隔油池位置,同时餐饮专用烟道的排放口高度和位置的设置不得影响周围居民生活。

③本项目商业用房部分招租商户尚不确定,待售出或出租后,具体商户须到环保部门办理项目相关环保手续。

建设项目预计于20163月开工建设,201812完成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3、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本项目建设主要经济指标见1-1

1-1 本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规划设

计要点

规划设计要点相符性

1

总用地面积

m2

47170.9

-

-

2

总建筑面积

m2

140339

-

-

2.1

其中

地上总建筑面积

 

113125

-

-

2.1.1

其中

住宅

m2

107105

-

-

2.1.2

商业

m2

4740

-

-

2.1.3

物业管理用房

m2

560.0

-

-

2.1.4

消防控制室

m2

80.0

-

-

2.1.5

公厕

m2

40.0

-

-

2.1.6

变配电用房

m2

600.0

-

-

2.2

地下建筑面积

 

27214

-

-

2.2.1

其中

地下非机动车库

m2

2051

-

-

2.2.2

地下机动车库

m2

25162

-

-

3

建筑密度

%

20

20

相符

4

容积率

-

2.40

1.01Far2.4

相符

5

绿地率

%

40

40

相符

5、公用工程

①给排水

建设项目用水量为175794.36t/a,来自城市给水管网。

建设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雨水管网。建设项目总废水量为125540.6t/a;其中商业废水6825.6t/a,生活污水118715t/a生活污水、商业废水一起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送往珠江污水处理厂,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长江。

②供电

建设项目用电量950万度/年,来自当地电网。

③燃料

本项目居民厨房燃料采用天然气作为主供气源。

④暖通

本项目无锅炉,无集中供热系统,本项目空调采用分体空调。

绿化

建设项目绿化面积约18868.36m2,占总用地面积的35%

⑥环卫设施

本项目生活垃圾采用密闭垃圾桶定点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本项目公用配套工程具体情况详见表1-2

1-2 公用及辅助工程一览表

类别

项目名称

设计能力

备注

公用

工程

给水

175794.36t/a

由市政给水管网统一供给

排水

125540.6t/a

达标接管排入珠江污水处理厂

供电

950万千瓦时

由城市电网统一供给

供气

15.60m3/a

天然气

绿化

18868.36m2

绿地率40%

环保

工程

污水处理

管网建设

达标排放

化粪池

废气治理

地下车库通

排风设备

达标排放

噪声治理

合理布局,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

达标排放

标准隔声屏障

通风隔声窗

双层中空玻璃窗

固废处置

设垃圾箱

由环卫部门统一清理

绿化

18868.36m2

绿化率达到40%

6、项目地理位置及周围环境概况

项目位于南京浦口区江浦街道谢营2号地块,东至宁合高速、南至江淼路、西至珠泉西路、北至花园东路。本项目地理位置图详见附图一,周边关系图详见附图二。

7、产业政策的相符性

9、环保投资

本项目环保投资473.9万元,占总投资的0.20%,具体环保投资情况见表1-3

1-3 环保投资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内容

投资(万元)

处理能力

1

废气

家用抽油烟机设施

自行安装

居民房不低于60%

地下车库排风机

10.0

-

2

噪声

减震隔声

5.0

降噪量≥20dB(A)

标准隔声屏障

105

-

通风隔声窗

187.2

降噪量≥25dB(A)

3

固废

垃圾桶、垃圾箱

3.5

/

4

废水

配套雨污管网铺设

10.0

/

化粪池

25.0

343.95m3/d

5

排污口规

范化设置

雨污接管口

5.0

/

6

绿化

绿化

80.0

绿化面积约18868.36m2

合计

430.7

/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稳增长、促改革、保青奥内城网、外需环环境功能

大气环境

滨江和园

SE

120m

300户,900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1中二级标准

居民1

S

40m

350户,1050

万锦熙岸

SW

100m

100户,300

新理想佳园

S

60m

800户,2400

居民2

N

80m

200户,600

水环境

长江

SW

4.5km

大型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类标准

声环境

滨江和园

SE

120m

300户,900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居民1

S

40m

350户,1050

万锦熙岸

SW

100m

100户,300

新理想佳园

S

60m

800户,2400

居民2

N

80m

200户,600

生态环境

南京老山

森林公园

S

4100m

111.86km2

-

 

 

 

 

 

 

 

 

 

 

 
 
四、评价适用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

1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所在地空气质量功能区为二类区。建设项目常规大气污染物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具体指标见表4-1

4-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单位:mg/Nm3)

污染物

取值时间

标准来源

SO2

年平均

0.06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二级标准

日平均

0.15

1小时平均

0.50

NO2

年平均

0.04

日平均

0.08

1小时平均

0.20

PM10

年平均

0.07

24小时平均

0.15

TSP

年平均

0.07

日平均

0.15

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表)表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本项目废水排放标准即为废水的接管标准。具体数值分别见表4-7 珠江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标准  单位:mg/LpH为无量纲)

序号

基本控制项目

标准浓度限值

标准来源

1

pH

6-9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标准的A标准

2

COD

50

3

SS

10

4

氨氮

5

5

总磷

0.5

6

动植物油

1

注: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

3、噪声

建设项目施工期场界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详见表4-8

4-8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单位:dB(A))

噪声限值

标准来源

昼间

夜间

GB12523-2011

70

55

建设项目东侧为宁合高速公路,故项目运营期东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其他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具体数据见表4-9

4-9 建设项目噪声排放标准值

类别

昼间(dBA

夜间(dBA

2

60

50

4

70

55

总量控制指

建设项目完成后,全区污染物排放总量见表4-10

4-10  污染物排放总量表(t/a)

类别

污染物

名称

建设项目

产生量

削减量

接管量

最终

排放量

废气

居民厨房

油烟

0.37

0.22

-

0.15

汽车尾气

CO

2.41

0

-

2.41

HC

0.58

0

-

0.58

NO2

0.36

0

-

0.36

废水

废水

125540.6

0

125540.6

125540.6

COD

50.22

6.28

43.94[1]

6.28[2]

SS

31.39

6.28

25.11[1]

1.26[2]

NH3-N

3.14

0.13

3.01[1]

0.632]

TP

0.50

0.02

0.48[1]

0.06[2]

动植物油

11.87

4.34

7.53[1]

0.13[2]

固废

居民生活垃圾

618.31

618.31

-

0

商业生活垃圾

17.06

17.06

-

0

污水处理污泥

8

8

-

0

注:[1]接管后排入珠江污水处理厂的接管考核量;

[2]参照珠江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计算,作为本项目排入外环境的水污染物总量。

本项目总废水量为125540.6t/a;其中居民生活污水118715t/a,商业废水6825.6t/a

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接管考核量:COD43.94t/aSS25.11t/aNH3-N3.01t/aTP0.48t/a,动植物油:7.53t/a

最终外排量:COD6.28t/aSS1.26t/aNH3-N0.63t/aTP0.06t/a,动植物油:0.13t/a。项目废水纳入珠江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总量,无需另外申请总量。

固废排放总量为零。

 

 

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本项目主要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项目,属非污染型新建项目,其环境影响期包括工程施工期和营运期。建设项目所在地块尚未场地平整,现状为空地,无拆迁工程。

?,静风时弥散范围可达几十米。有风时颗粒物可被吹送百米之远。据类比调查,在大工地周边降尘量可能增加到10t/km2月以上。

油漆废气主要来自于房屋装修阶段,该废气的排放属无组织排放,其主要污染因子为二甲苯和甲苯,此外还有极少量的汽油、丁醇和丙醇等挥发性溶剂。由于装修的油漆耗量和选用的油漆品牌不一样,装修时间也有先后差异,因此,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难预测。本次评价只对该废气作一般性估算。

根据调查,一般涂料的用量每100㎡约2030kg,涂料中溶剂含量40%60%。根据建筑面积粗估,本项目装修期间大约有56.9吨溶剂以不同浓度和面源形式向室外弥散。

2、施工噪声

主要来源包括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和物料运输的交通噪声。施工场地噪声主要是施工机械设备噪声,物料装卸碰撞及施工人员的活动噪声,部分施工机械设备噪声源及其声级详见表5-1,交通运输车辆声级详见表5-2

5-1 部分施工机械设备噪声声级

设备名称

声级dB(A)

设备名称

声级dB(A)

棒式震动器

113

压路机

92

挖土机

95

空压机

90

推土机

94

通风机

100115

混凝土搅拌机

90100

水泵

90

铆枪

102

电锯

100120

 

5-2 交通运输车辆噪声声级

施工阶段

运输内容

车辆类型

声级dB(A)

土方阶段

土方外运

大型载重车

90

底板及结构阶段

钢筋、商品混凝土

混凝土罐车、载重车

8085

装修阶段

各种装修材料及必要设备

轻型载重卡车

70

3、施工期废水              

建设期的废水排放主要来自于建筑工人的生活污水、地基挖掘时的地下水和浇注砼后的冲洗水等。

⑴生活污水

本项目施工人员按50人计,生活用水量按100L/·日计,则生活用水量为5m3/d。生活污水的排放量按用水量的80%计,则生活污水的排放量为4m3/d

该污水的主要污染因子为CODBOD5SS和氨氮等,其污染物浓度分别为COD350mg/LSS范围为3004000mg/L(主要为砂土)、氨氮约15mg/L

⑵地基挖掘时的地下水和浇注砼的冲洗水

地基挖掘时的地下水量与地质情况有关,浇注砼的冲洗水量与天气状况有关,主要污染因子是SS,其排放量均难以估算。该污水要进行截流后集中处理,否则将会把施工区块的泥沙带入到水体环境中。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会产生弃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工程弃土在场内周转,用于施工区域内回填、绿地和道路等建设,经施工方推算无弃土产生。建筑垃圾主要包括砂石、石块、碎砖瓦、废木料、废金属、废钢筋等杂物,收集后堆放于指定地点,由施工方统一清运,装修产生的废油漆桶由供应商回收。施工高峰期施工人员及工地管理人员约50人,工地生活垃圾按0.5kg/·d计,产生量约为25kg/d,施工方应做好收集存放工作,避免造成二次污染,统一收集后交给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二、运营期工程分析

㈠污染源强分析

1、废气

本项目主要为房地产建设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居民厨房天然气燃烧废气、厨房油烟废气、汽车尾气等。

燃料燃烧废气

居民厨房及商业餐饮厨房使用的燃料为西气东输天然气。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燃烧产物主要有CO2H2O,还有少量的SO2NO2CO,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⑵油烟

2541①地面停车场

建设项目拟设地面机动车停车位213个,敞开分散式布置,采取自然通风,地上车位废气易于扩散且排放量相对较小,对周边产生环境影响较小,故重点考虑地下车库汽车排放的废气。

②地下停车库

汽车尾气主要是指汽车进出车库及在车库内行驶时,汽车怠速及慢速(5km/hr)状态下的尾气排放,包括排气管尾气、曲轴箱漏气及油箱和化油箱等燃料系统的泄漏等。汽车废气中主要污染因子为COHCNO2等。汽车废气的排放量与车型、车况和车辆数等有关,一般住户家庭用车基本为小型车(轿车和小面包车等)

停车场的汽车尾气排放量与汽车在停车场内的运行时间和车流量有关。一般汽车出入停车场的行驶速度要求不大于5km/h,汽车从出入口到泊位的运行时间约为36s;从汽车停在泊位至关闭发动机一般在1s-3s;而汽车从泊位启动至出车一般在3s-3min,平均约1min,故汽车出入停车场与在停车场内的运行时间约为100s。根据调查,车辆进出停车场的平均耗油速率为0.20 L/km,则每辆汽车进出停车场产生的废气污染物的量可由下式计算:

g= f·M

其中M= m·t

式中f大气污染物排放系数(g/L汽油)具体见表5-2

M—每辆汽车进出停车场耗油量(L)

t—汽车出入停车场与在停车场内的运行时间总和,由上述分析可知,约为100 s

m—车辆进出停车场的平均耗油速率,约为0.20L/km,按照车速5km/h计算,可得2.78×10-4 L/s

5-3 机动车辆污染物排放系数

污染物

以汽油为燃料(g/l)

以柴油为燃料(g/l)

小汽车

载重车

机车

CO

169.0

27.0

8.4

NO2

21.1

44.4

9

0

烃类

33.3

4.44

6.0

由上式计算可知每辆汽车进出停车场一次耗油量为0.0278L(出入口到泊位的平均距离以50m),每辆汽车进出停车场产生的废气污染物COHCNO2的量分别为4.7g0.93g0.59g

停车库对环境的影响与其运行工况(车流量)直接相关。本次评价取最不利条件,即泊车满负荷状况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此时停车场内进出车流量相当大,此类状况出现概率极小,而且时间极短。一般情况下,区域进出车库的车辆在早、晚上下班及早、晚游客来往两次较频繁,其它时间段较少,同时车辆进出具有随机性,亦即单位时间内进出车辆数是不定的。据对浦口区现有停车库()的类比调查,每天进、出车库的车辆数,可按平均一日早、晚出入一次。

本项目设置地下机动车位850个,建成后日最大车流量约1700/日,据此可计算出汽车尾气排放量约:CO2.41t/aHC0.58t/aNO20.36t/a

地下车库设计排风系统同时加强场内空气流通,车库每小时换气的次数不少于6次,在车辆进出较频繁时可适当增加换气次数,这样可减轻车库内环境的污染。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具体产生情况见下表5-4

5-4 本项目废气产生情况一览表

污染源

污染物

产生量(t/a)

处理方式

厨房

油烟

0.37

抽油烟机

汽车尾气

CO

2.41

无组织排放

HC

0.58

NO2

0.36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的废水主要为居民生活污水、商业废水、绿化用水。

居民生活污水

本项目建成后,2012m2·23.7t/d1694人,居民生活垃圾产生量按1kg/人·d365天计算,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618.31t/a

商业垃圾

有关资料,商业区垃圾产生量按照0.5kg/50(m2·d),本项目商业建筑面积4740㎡,年工作日按360天计,则商业区垃圾约为17.06t/a

污水处理设施污泥

类比相关资料,本项目化粪池产生污泥8t/a

本项目固体废物产生情况具体见表5-7

5-7 本项目固废产生源强表

产生源

固废名称

产生量(t/a

居民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

618.31

商业垃圾

生活垃圾

17.06

化粪池

污泥

8

三、污染防治措施

根据对本项目工程分析和污染源强分析内容,以及本项目污染物的特点,所制定的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

在工程建设期间,伴随着土方的挖掘、装卸和运输等施工活动,其扬尘将给周边的大气环境带来不利影响。因此必须采取合理可行的控制措施,将大气污染源合理布局,尽量布置在拟建地中央,尽量减轻其污染程度,缩小其影响范围。

本项目严格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加强扬尘污染防控“十条措施”的通知》和《南京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1311日)进行治理,首先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承包合同时,就应明确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和要求;其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制定、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并按照规定将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向施工项目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在开工前15日向施工项目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施工阶段的扬尘排放情况和处理措施,施工时应保证扬尘污染控制设施正常使用,确需拆除、闲置扬尘污染控制设施的,应当事先报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本项目具体的控制施工期扬尘的防治措施主要有:

2、废水防治措施

根据环保主管部门的要求,施工现场应设污水收集和简易处理设施并铺设连接市政污水截流管网的污水管道。具体污染防治措施有:

⑴凡在施工场地进行搅拌作业的,在搅拌机前台及运输车清洗处设置沉淀池。排放的废水排入沉淀池内,经沉淀处理后方可排入区域污水截流系统或进行回收利用、用于洒水降尘。未经处理的泥浆水,严禁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

⑵在施工场地四周设置集水沟,收集施工现场排放的混凝土养护水、渗漏水等建筑废水,经沉淀处理后排入区域污水截流系统或回用于施工现场的洒水抑尘。

⑶施工机械定点冲洗,并在冲洗场地内设置集水沟和简易有效的除油池,将机械冲洗等含油废水进行收集、除油处理达标后,排入区域污水截流系统。

⑷在施工现场的生活区内铺设临时排污管道,设置简易有效的隔油池,将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达标后排入区域污水截流管网,不得排入周围地表水体。

⑸施工现场的所有临时废水收集设施、处理设施均需采取防漏隔渗措施。

⑹水泥、黄沙、石灰类建筑材料需集中堆放,并采取一定防雨淋措施,及时清扫施工运输中抛洒上述建筑材料,以免这些物质随雨水冲刷污染附近水体。

⑺安装小流量的设备和器具以减少在施工期间的用水量,另外建议用雨水进行冲洗作业。

⑻在工地内重复利用积存的雨水和施工废水。例如,设置池塘,即可以在施工期间加以利用,以后又可以成为场地永久的景观。

⑼有关施工现场水环境污染防治的其它措施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基本标准”执行。

3、噪声治理措施

⑴施工单位应尽量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在高噪声设备周围适当设置屏障以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控制施工场界不超过《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

⑵施工单位应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合理选用打桩机,禁止使用高噪声柴油冲击打桩机、振动打桩机和产生pH值超过9的泥浆水反循环钻孔机等打桩机。根据有关资料,静力压桩机和柴油打桩机在离机10米的场界测得的噪声分别为69dB(A)100dB(A)以上,前者昼间噪声达标,而后者则超标严重,因此可从施工工艺上控制环境污染的发生;

⑶精心安排,减少施工噪声影响时间。但除施工工艺需要连续作业的(如钻孔灌注桩机钻孔、清孔和灌注砼,土石方阶段挖基坑,地下室浇砼和屋顶浇砼等)外,禁止夜间(22:00-6:00)施工。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中、高考期间严禁进行高噪声作业;

⑷施工中加强施工机械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增大机械噪声的现象发生。

4、固废治理措施

⑴施工人员居住区的生活垃圾要实行袋装化,每天由清洁员清理,集中送至堆放点;

⑵尽量减少建筑材料在运输、装卸、施工过程中的跑、冒、滴,建筑垃圾应在指定的堆放点存放,清运前必须向市容管理部门申报,及时运到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理场处理

⑶在工地废料被运送到合适的市场去以前,需要制定一个堆放、分类回收和贮存材料的计划。一般而言,主要针对钢材、金属、砌块、混凝土、未加工木材、瓦楞板纸和沥青等可再生材料进行现场分类和收集。

⑷装修油漆桶交由供应商回收。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食堂燃料燃烧废气

本项目运营后,食堂使用管道天然气作为燃料,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从源头控制了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

油烟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居民油烟产生量约0.37t/a,需进行专门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2001)的标准后才能排放。建议厨房采用家用抽油烟机进行处理,处理工艺见图5-4

5-4 厨房油烟处理工艺图

油烟

家用抽油烟机

建筑烟道,屋顶排放

 

5-5 家用抽油烟机示意图

家用抽油烟机工作原理:抽油烟机安装于炉灶上部,接通吸油烟机电源,驱动电机,使得风轮作高速旋转,使炉灶上方一定空间范围内形成负压区,将室内的油烟气体吸入油烟机内部,油烟气体经过油网过滤,进行第一次油烟分离,然后进入烟机风道内部,通过叶轮的旋转对油烟气体进行第二次的油烟分离,风柜中的油烟受到离心力的作用,油雾凝集成油滴,通过油路收集到油杯,净化后的烟气最后沿固定的通路排出。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废水中各污染物经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表1B标准要求,经市政污水管网送至珠江污水处理厂集中深度处理,化粪池预处理效果及接管考核量见表5-7

5-7 化粪池处理效果与污染物接管考核量

总废水量(t/a

污染物

处理前浓度

mg/L

产生量

t/a

*处理后浓度(mg/L

*排放量

t/a

125540.6

COD

400

50.22

350

43.94

SS

250

31.39

200

25.11

NH3-N

25

3.14

24

3.01

TP

4

0.50

3.8

0.48

动植物油

94.56

11.87

60

7.53

注:*处理后浓度及排放量即为接管考核量。

本项目污水总量为125540.6t/a,从上表可以看出废水中各污染物经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表1B等级标准,满足珠江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因此本项目废水经预处理后可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送往珠江污水处理厂集中深度处理,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标准的A标准排入长江。

本项目设计施工时应对废水接管口应进行规范化设置,需满足满足江苏省环保厅《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的排水体制的规定设计要求。

3、营运期噪声污染控制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有:交通噪声、变电箱、空调外机、水泵、地下车库风机等产生的噪声。

(1)变电箱、水泵、空调外机等设施机械噪声:变电箱、泵站、空调外机等设施,存在一定的噪声,噪声源强约在65dB(A)以上。应选择低噪声设备、加减振缓冲垫,采取加装隔声门窗等措施。

(2)交通噪声:交通噪声可通过绿化、安装双层窗、合理布置房间、建筑物衰减等措施,使噪声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3)地下车库的机械排放系统在运行时风机会产生噪声,噪声声级在80dB(A)左右,风机置于地下,地下层的隔声量能达到40dB(A)以上,并在风机进出口处安装消声器可有效消减噪声,因此汽车在车库内噪声对外界的影响不超过40dB(A),对外界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商业垃圾、污水处理设施污泥。

生活垃圾、商业垃圾每天环卫部门清运,日产日清,不会对周围的居民产生影响,同时本评价要求建设项目各类垃圾需分类收集于各暂存场地,集中管理;

化粪池污泥交由环卫定期清运。

因此,在认真落实以上措施后,本项目的所有固废都己妥善处理,基本可达到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

 

六、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本项目三同时验收项目见下表。

 

内容

排放源(编号)

污染物名称

产生浓度

产生量

排放浓度

排放量t/a

排放去向

 

 

 

 

类型

mg/m3

t/a

mg/m3

大气污染物

居民厨房

油烟

/

0.37

1.33

0.15

油烟机处理后经内置式专用烟道屋顶排放

汽车尾气

CO

-

2.41

-

2.41

机械通风

HC

-

0.58

-

0.58

 

NO2

-

0.36

-

0.36

强制扩散

水污染物

排放源(编号)

污染物名称

产生浓度

产生量

排放浓度

排放量t/a

排放去向

 

 

 

mg/L

t/a

mg/L

生活污水118715t/a

COD

400

47.49

COD

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送往珠江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长江

 

350mg/l,43.94t/a

 

SS

 

200mg/l25.11t/a

 

NH3-N

 

24mg/l,3.01t/a

SS

250

29.68

 

NH3-N

25

2.97

TP

TP

4

0.47

 

动植物油

100

11.87

3.8mg/l0.48t/a

商业废水

COD

400

2.73

 

 

SS

250

1.71

动植物油:

6825.6t/a

NH3-N

25

0.17

 

 

TP

4

0.03

60mg/l7.53t/a

固废

固废名称

产生量

处理处置量

综合利用量(t/a

外排量

备注

 

 

 

t/a

t/a

t/a

居民生活垃圾

618.31

618.31

0

0

环卫部门清运

商业垃圾

17.06

17.06

0

0

污泥

8

8

0

0

环卫定期清运

噪声

建设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交通噪声、变电箱、空调外机、水泵、地下车库风机等产生的噪声。经减振、墙体隔声等减噪措施和距离衰减,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标准要求。

其他

主要生态影响(不够时可附另页):

 

无。

 

 

 

 

 

 

 

 

 

 

 

 

 

七、环境影响评价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在建设期间的工程主要是土建施工,在土建施工过程中,将需要完成挖土、堆土、打桩、搅拌水泥及物料运输,必然要使用高强度噪声的施工机械,同时在挖土、运输过程中将产生扬尘、水泥粉尘等,因此,在整个项目建设期间存在着施工期环境污染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场地周围建筑材料和工程废土的堆放、散装粉和粒状材料的装卸、拌料过程及运输车辆在运输工程废土、回填土和散装建材时,由于超载或无防护措施,常会产生大量扬尘。出入工地的施工机械的车轮轮胎和履带将工地上的泥土粘带到沿途路上,经过来往车辆碾压形成灰尘,造成雨天泥泞,晴天风干后,将飘散飞扬,污染环境;另外,清理平整场地过程中也会造成尘土飞扬。施工扬尘往往影响施工场地和附近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施工扬尘的影响范围主要集中在近距离,根据施工类比调查统计结果,在采取适当防护措施后,施工区域TSP浓度将在50m以内超标,如若防护措施不当,则150m内将会受到扬尘污染影响。

本项目严格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加强扬尘污染防控“十条措施”的通知》和《南京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1311日)进行治理,首先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承包合同时,就应明确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和要求;其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制定、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并按照规定将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向施工项目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在开工前15日向施工项目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施工阶段的扬尘排放情况和处理措施,施工时应保证扬尘污染控制设施正常使用,确需拆除、闲置扬尘污染控制设施的,应当事先报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施工期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的日常生活污水和建筑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主要污染因子为CODBOD5SSNH3-N等,其污染物浓度分别为COD350mg/LBOD5250mg/LSS2004000mg/L(主要为砂土)、NH3-N30mg/L,排放量约为8m3/d;建筑施工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SS,其排放量及浓度难以估算。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量较大,在施工期工地应设临时公厕,将污水进行收集,并应经沉淀澄清处理后,定期清运,对周边水质影响不大。

根据环保主管部门的要求,施工现场应设污水收集和简易处理设施并铺设连接市政污水截流管网的污水管道。具体污染防治措施有:

⑴凡在施工场地进行搅拌作业的,在搅拌机前台及运输车清洗处设置沉淀池。排放的废水排入沉淀池内,经沉淀处理后方可排入区域污水截流系统或进行回收利用、用于洒水降尘。未经处理的泥浆水,严禁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

⑵在施工场地四周设置集水沟,收集施工现场排放的混凝土养护水、渗漏水等建筑废水,经沉淀处理后排入区域污水截流系统或回用于施工现场的洒水抑尘。

⑶施工机械定点冲洗,并在冲洗场地内设置集水沟和简易有效的除油池,将机械冲洗等含油废水进行收集、除油处理达标后,排入区域污水截流系统。

⑷在施工现场的生活区内铺设临时排污管道,设置简易有效的隔油池,将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达标后排入区域污水截流管网,不得排入周围地表水体。

⑸施工现场的所有临时废水收集设施、处理设施均需采取防漏隔渗措施。

⑹水泥、黄沙、石灰类建筑材料需集中堆放,并采取一定防雨淋措施,及时清扫施工运输中抛洒上述建筑材料,以免这些物质随雨水冲刷污染附近水体。

⑺安装小流量的设备和器具以减少在施工期间的用水量,另外建议用雨水进行冲洗作业。

⑻在工地内重复利用积存的雨水和施工废水。例如,设置池塘,即可以在施工期间加以利用,以后又可以成为场地永久的景观。

⑼有关施工现场水环境污染防治的其它措施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基本标准”执行。

经采取上述污染防治措施后,施工场地产生的生活污水和建筑废水全部排入区域污水截流系统,严禁随地泼洒、排放。

3、声环境影响分析

从噪声声源的角度出发,可把施工进程分成四个阶段:土方阶段、基础工程阶段、主体工程结构阶段和装修阶段。这四个阶段施工时间较长,采用的施工机械较多,噪声污染也较为严重。不同阶段又使用不同的噪声设备,因此具有其独特的噪声特性。

土石方阶段的噪声源为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等施工机械。各种机械噪声源强约为100-115dB(A),这一阶段的噪声源移动性较强。

接下来进行的基础、结构和装修阶段主要噪声源均为各类施工机械和设备,噪声具有各自不同的特征。其中基础阶段的最大噪声源为打桩机,噪声值可高达117-136dB(A),但此阶段的噪声具有明显的指向性;结构阶段施工期最长,噪声的影响面最广,但这一阶段持续工作的施工机械噪声值相对较小,多在100dB(A)左右;装修阶段的施工期也比较长,但声源强度较小,部分声源设在室内,便于屏蔽。

由于施工现场内设备的位置会不断变化,不同施工阶段运行设备的种类和数量也有变化,即便是同一施工阶段不同时间,设备运行的数量也不相同,因此很难准确预测施工现场的场界噪声值。根据我们对不同施工期施工场界建筑噪声的监测结果,将各施工阶段场界建筑噪声均值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进行对照,具体结果见表7-1

7-1 不同施工期施工场界建筑噪声 单位:dBA

施工阶段

场界建筑噪声值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昼间

夜间

土石方阶段

80

70

55

基础阶段

92

结构阶段

80

装修阶段

68

由上表可知,各阶段施工场界噪声值均有不同程度超标。

为减少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议该项目采取以下措施:

⑴从声源上控制: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例如选液压机械取代燃油机械。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

⑵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件”的规定,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除工程必须,并取得环保部门批准外,严禁在1200-14002200-600 期间施工。

⑶采用距离防护措施: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安排,并将其移至距离居民住宅等敏感点较远处,强噪声设备至敏感点距离至少在100m 以外,同时对固定的机械设备尽量入棚操作。

⑷使用商品混凝土,避免混凝土搅拌机等噪声的影响。

⑸采用声屏障措施:在施工场地周围敏感点的地方设立临时声屏障;在施工的结构阶段和装修阶段,对建筑物的外部也应采用围挡,以减轻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⑹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地点应尽量远离敏感点,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

⑺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施工企业也应对施工噪声进行自律,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

⑻在建设地块周边居民作息时间避免使用高噪声设备进行施工作业;

⑼详细调查并掌握邻近居民点主要建、构筑物设置情况,及与本项目距离,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工程设计,确保易产生振动施工设备或设置作业区在安全距离以外。

⑽采用预钻孔打桩工艺,钻孔深度不超过桩长的1/3,同时比最近建筑物的基础埋深深1m。采用背向被保护建筑物方式进行打桩,群桩宜采取由近而远的打桩顺序,即先打离建筑物较近的桩,后打离建筑物较远的桩。在土质较硬地区打桩,为避免桩难以打入,宜采取先中间后四周的打桩顺序。合理控制沉桩速度和沉桩数量。打桩作业区边界与居民住宅距离不小于2 倍桩长的范围。

⑾靠近居民点的施工区打桩和夯实过程中,作业区周围设置防震沟,内填松散砂石,可有效阻断地震波能量扩散,阻止土体迁移。

⑿建设与施工单位还应与施工场地周围单位建立良好的关系,及时让他们了解施工进度及采取的降噪措施,并取得大家的共同理解。若因工艺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15 日内报请环保局批准,并向施工场地周围的居民或单位发布公告,以征得公众的理解和支持。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⑴弃土和建筑垃圾处置

①施工前弃土处置申报

施工期产生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当向南京市固体废弃物管理处(以下简称市固管处)办理渣土垃圾排放处置计划申报手续;工程开工前应向市固管处申报,获得批准后进行处置。

回填工程基坑、洼地等需要受纳渣土的,受纳单位或个人应当到市固管处申办手续,由市固管处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划和建设需要统一调剂。

②施工过程中弃土有效控制

施工单位应当配备管理人员,对渣土垃圾的处置实施现场管理。建设或施工单位应持市固管处核发的处置证向运输单位办理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托运手续。运输车辆在运输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时应随车携带由市固管处核发的乘运手续和准运证,接受市固管处、公安交警和交通部门的检查,并按照规定的运输路线、时间行驶和市固管处指定的地点倾倒。不得倒入河道和居民生活垃圾容器,施工中不得随意抛弃建筑材料、残土、旧料和其他杂物。

⑵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处置

施工单位应与当地环卫部门联系,及时处置施工现场生活垃圾,同时要求承包商对施工人员加强教育,养成不乱扔废弃物的良好习惯,以创造卫生整洁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5、施工期对交通的影响

施工期间,现场产生的大量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需要运出,大量的建筑材料需要运入,运输车辆将会对城市的交通带来一定影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会同交通部门定制合理的运输路线和时间,尽量避开繁忙道路和交通高峰时段,以缓解施工期对交通带来的影响。另外建设单位应与运输部门共同做好驾驶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按规定路线运输,按规定地点处置,并不定期地检查执行的情况。采取上述措施后,将会有效地减轻施工期对交通的影响。

6、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由于本项目地块上现为一片空地,无植被和大面积绿化,故本项目的施工不会产生植被破坏、绿化面积减少、水土流失等影响,且施工完成后,项目将进行大面积绿化美化,届时绿地率将达到30%,并且以稳定的乔木、灌木和花草取代现有野生灌木和蔬菜,而稳定的乔、灌木的生态效应要远远高于野生灌木的生态效应,具有优化现有生态环境的效果。

总之,项目施工期对环境产生的上述影响均为短期的,项目建成后,影响即自行消除。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只要切实落实对施工产生的扬尘、噪声、固体废物的管理和控制措施,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将得到有效控制,在本项目禁止夜间施工的前提下,本项目施工期对当地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二、营运期本项目对外环境影响分析

1、水环境影响分析

⑴排放去向及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度,雨水直接排入雨水管网。

本项目总废水量为125540.6t/a,其中居民生活污水118715t/a,商业废水6825.6t/a。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送往珠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长江。

①珠江污水处理厂概况

珠江污水处理厂选址在江浦街道二圩村,总投资14916.23万元,规划处理水量为8m3/d,其服务范围浦口区中心城区南部地区,北以七里河为界,南至宁合高速(绕城公路过江通道连接线),西到沿山大道,东至长江,面积44.8km2(包含了本项目所在区域)。已于2014年建成并已投入运行,处理后尾水排放可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

②珠江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

根据珠江污水厂环评,其采用“曝气生物流化池+混凝+沉淀(澄清)+过滤工艺。污水处理厂一级出水至曝气生物流化池,之后接入高效澄清池,在该池入口处投絮凝剂,出水经滤池过滤后入调节池。高效澄清是集混合、絮凝、澄清于一体的构筑物,其作用是去除二级出水中的胶体悬浮颗粒的同时,兼能去除有机物、磷与少部分氨氮,澄清池出水自流入滤池,经滤料层进一步截留细小的悬浮物,使出水水质变清,达到出水水质标准。

珠江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流程图详见图7-1

 

珠江污水处理厂的进、出水质指标详见下表。

 

 

7-2 化粪池处理效果与污染物接管考核量

项目

PH

COD

SS

NH3-N

TP

动植物油

进水浓度(mg/L

6-9

500

400

35

8

100

出水浓度(mg/L

6-9

50

10

5

0.5

1

③接管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其水质较简单,废水的可生化性较好。生活污水和一般商业用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标接管桥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长江。此外,珠江污水处理厂接纳的污水中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比例为4:6,即2010年开始生活污水日接纳能力为4.8万吨。本项目生活污水日排放量为343.95m3125540.6m3/年,以365天计算)。水量占污水处理厂剩余量的比例为1.07%,污水处理厂剩余水量可容纳本项目废水,生活污水水质简单,对污水处理设施冲击负荷较小,因此本项目居民生活污水接管至珠江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具有可行性。

2、空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燃料燃烧废气、油烟和汽车尾气。
⑴厨房燃料燃烧废气及油烟
项目居民厨房使用天然气,属清洁能源;居民厨房油烟废气经居民自行安装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每栋楼内的内附式烟管道引至楼顶排放,居民住户油烟净化器效率约60%。居民厨房和餐饮业的油烟废气排放量较小,浓度很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2.0mg/m3的标准限值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⑵汽车尾气
本项目地下车库的车道是汽车尾气排放较集中的地方,采用合理布置通道、车位、增加车库入口绿化、加强管理等手段来减少塞车,尽量减少汽车低速进出车库所排的氮氧化物、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等污染物,通过机械强制通风的方式使停车场中机动车尾气迅速通过排风井排出,同时加强场内空气流通,车库每小时换气的次数不少于6次,在车辆进出较频繁时可适当增加换气次数,这样可减轻车库内环境的污染。
车库排风系统风量要足够大,要使车库出口保持一定的负压,加强对送排风机的定期检修和维护,确保地下车库排风换气系统的正常运行,同时地下车库出入口周围应加强绿化,在车库通道顶棚和墙体上种植攀援和藤本植物,使之成为“绿色出入口”,尾气排风口配合周边景观进行设计。
综上,本项目大气污染物经过上述措施后,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噪声主要有:交通噪声、变电箱、空调外机、水泵、地下车库风机等产生的噪声。
(1)变电箱、水泵、空调外机等设施机械噪声:变电箱、泵站、空调外机等设施,存在一定的噪声,噪声源强约在65dB(A)以上。应选择低噪声设备、加减振缓冲垫,采取加装隔声门窗等措施。
(2)交通噪声:可通过绿化、安装双层窗、合理布置房间、建筑物衰减等措施,使噪声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3)地下车库的机械排放系统在运行时风机会产生噪声,噪声声级在80dB(A)左右,风机置于地下,地下层的隔声量能达到40dB(A)以上,并在风机进出口处安装消声器可有效消减噪声,因此汽车在车库内噪声对外界的影响不超过40dB(A),对外界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商业垃圾、污水处理设施污泥。
生活垃圾、商业垃圾每天由环卫部门清运,日产日清,不会对周围的居民产生影响,同时本评价要求建设项目各类垃圾需分类收集于各暂存场地,集中管理;化粪池污泥交由环卫定期清运。
因此,在认真落实以上措施后,本项目的所有固废都己妥善处理,基本可达到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
5、商业用房入住项目要求
商业用房入住项目要求
㈠根据项目规划设计要点及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引进的商业项目必须满足相关条例、规范的要求。
⑴《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二条:“本市主城、新市区和新城范围内,新设可能产生油烟、烟尘的饮食服务业项目,经营者应当事先予以公示并书面征求相邻单位和居民的意见。经营者在向环保部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时,应当对公众意见采纳情况作出说明,并报送工商行政、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环保部门在作出行政许可前,应当对公众意见进行核实。前款规定的项目选址应当符合下列规定:㈠在成片新开发小区的经营场所应当独立于住宅楼;㈡在具有商住两用性质的大楼内的经营场所应当符合规划要求,并不得与居住层相邻;㈢经营场所应当选择符合环境保护规定,不易造成环境污染纠纷的地点。”
⑵《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三条:“餐饮业经营者必须采取措施防止对大气环境造成污染,并遵守下列规定:㈠使用清洁能源;㈡油烟不得排入下水管道;㈢设置油烟净化装置,并保证其正常运行,实现达标排放;㈣设置餐饮业专用烟道,专用的烟道排放口高度和位置不得影响周围生活、工作环境。禁止在街道两侧或者人流集中地区从事露天烧烤食品经营。”
⑶《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五条:“新建居住组团和住宅楼内不得建设或者使用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设施、设备。在城市居住区、居住小区内新建按照规划设计要求配套的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生活、消费、娱乐等公共服务设施,与相邻最近的居民住宅边界的直线距离不得小于30米。”
⑷《南京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八条:“ 在城市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因经营活动使用固定设备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拥有的造成环境噪声污染设备的状况和防治环境噪声污染设施的情况。”第二十九条:“新建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核发文化经营许可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得核发营业执照。经营中的文化娱乐场所,或在商业经营中使用空调器、冷却塔等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的,其经营管理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使其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⑸《饮食业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554-2010)第4.2.1条“新建产生油烟的饮食业单位边界与环境敏感目标边界水平间距不宜小于9m”;第6.2.2条“经油烟净化后的油烟排放口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距离不应小于20m;经油烟净化和除异味处理后的油烟排放口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的距离不应小于10m”。
根据《南京市饮食娱乐服务业环保“三同时”要求》,餐饮废气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多层建筑(一般在七层以下)的排气筒高度尽量高出本建筑物与四周10米距离范围内的建筑物1.5米以上。
②饮食业项目经治理后所排油烟的最低去除率85%;排油烟管不能高于本建筑或四周10米距离范围内建筑物的85%。
建设单位在出租或销售商业用房时,在租房(收房)合同中应明确公开告知租赁方或购买方本项目商业用房是否具备设置餐饮和娱乐功能的条件,并以书面形式告知业主有关限制要求,禁止引进扰民项目;商业用房招商进驻项目及垃圾中转站、农贸市场、社区服务中心、污水处理站等子项目须另行办理环保手续。
二、营运期外环境对本项目的影响分析
1、周边工业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分析
距离本项目300米范围内的无工业企业,则周边企业对本项目无环境影响。

八、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内容

排放源

污染物

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

 

 

 

 

类型

(编号)

名称

效果

大气污染物

居民

油烟、燃料燃烧废气

经家用抽油烟机处理后通过内置式专用烟道屋顶排放

达标排放

汽车尾气

CO

机械通风强制扩散

HC

NO2

水污染物

居民生活污水

COD

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珠江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长江

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长江

SS

NH3-N

TP

动植物油

商业废水

COD

SS

NH3-N

TP

电离辐射和电磁辐射

本项目无辐照设备及其他产生电磁辐射的设备。

固废

居民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

618.31

处置100%

商业垃圾

生活垃圾

17.06

居民生活垃圾

污水处理设施

污泥

8

商业垃圾

噪声

施工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施工,

 

各阶段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限值要求,避免晚上大噪声设备进行施工,加强施工地的设备噪声管理,减少噪声排放,降低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程度。

 

运营期:由环境影响分析中可知,只要切实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建议和措施,空调噪声和风机、水泵噪声经过减振、建筑隔声、植物屏障及距离衰减后,边界噪声达标;同时加强小区日常物业管理,严格控制进入小区的车流量,禁鸣喇叭等措施的情况下,可使本项目的各种声源对项目内部和周界声环境影响较小。

其他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废气、废水、固废等经治理达标后排放。为减少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同时加强项目内的绿化措施,建议本项目在绿化工程中要实行“常(绿)与落(针)相结合,乔(木)与灌(木)相结合,灌(木)与草(坪)相结合”。在采取适当、有效的生态预防、恢复措施,可将生态环境影响降至最小。

 

要切实落实绿化指标,对环境进行绿化与美化。维持现有生态体系的功能。

九、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本项目三同时验收项目见下表。

“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项目 污染源 环保设施 数量 处理能力 建设要求
名称
废水 - 管网铺设及附属设施 - - 雨污分流
生活污水 化粪池 1个 343.95m3/d 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珠江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长江
商业废水
废气 油烟、燃料燃烧废气 油烟净化设施 住户自行安装 - 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标准限值
汽车尾气 排风机 根据实际需要 -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2007)
噪声 公建设施设备噪声 减震隔声 - 隔声量20dB(A) 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交通噪声 标准隔声屏障 -
通风隔声窗 降噪量≥25dB(A)
双层中空玻璃窗
固废 生活、商业 垃圾箱、垃圾桶 - - 处置率100%
排污口规范化 污水 污水接管口 1 - 达到《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建设要求
雨水 雨水接管口 1 -
绿化 - 绿化 - 18868.36㎡ 达到设计要求

十、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1、项目概况

南京江北三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60307日成立,位于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珠江工业园区瑞韵路3-163号。近年以来,随着浦口区城市化进程加快,住房需求量也逐渐增大,南京江北三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在南京浦口区江浦街道谢营2号地块投资22亿元建设NO.2015G35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项目总用地面积47170.9m2,总建筑面积140339m2,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住宅107105m2、商业4740m2、物业管理用房760m2、其他附属建筑720m2、地下车库(机动车及非机动车)27214m2,同时建设道路、围墙、绿化等附属设施工程。

2、产业政策相符性

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汽车尾气

本项目地下停车场车位相对较多,为保证车库内空气质量,规划区内的地下车库设置机械供排风系统,换气次数不低于6/hr。车库排风口要设置在下风向,避开人群活动频繁的区域。在设计时严格执行《汽车车库建筑设计规范》 (JGJ100-98),并且在合理设置车库排气口的位置后,不会产生扰民现象。

⑵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总废水量为125540.6t/a,其中居民生活污水118715t/a、商业废水6825.6t/a。生活污水、商业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送往珠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长江。

本项目废水能进行妥善、有效的处置,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⑶固废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商业垃圾、污水处理设施污泥。

生活垃圾、商业垃圾每天环卫部门清运,日产日清,不会对周围的居民产生影响,同时本评价要求建设项目各类垃圾需分类收集于各暂存场地,集中管理;化粪池污泥交由环卫定期清运。

因此,在认真落实以上措施后,本项目的所有固废都己妥善处理,基本可达到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

⑷噪声

营运期产生的噪声交通噪声、变电箱、空调外机、水泵、地下车库风机等产生的噪声,经相应的有效处理,本项目场界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相应类标准限值。

5、符合清节生产原则,体现循环经济理念

本项目已按照《江苏省公共建筑热环境与节能设计标准》及《公共建筑节能管理规定》中要求进行建设。项目建设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节能政策,使用大量的节能产品和采取节能措施,充分享受日照与自然通风,做到清洁生产。

6、符合区域总量控制要求

本项目总废水量为125540.6t/a;其中居民生活污水118715t/a,商业废水6825.6t/a

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接管考核量:COD43.94t/aSS25.11t/aNH3-N3.01t/aTP0.48t/a,动植物油:7.53t/a

最终外排量:COD6.28t/aSS1.26t/aNH3-N0.63t/aTP0.06t/a,动植物油:0.13t/a。项目废水纳入珠江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总量,无需另外申请总量。

固废排放总量为零。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产生的各项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处置,可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讲,该项目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二、建议和要求:

1、建议:项目建成运营后管理应加强,制度应规范、环保网络机制应健全,争创环保模范单位。

2、环境管理要求:

⑴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

⑵加强对噪声、废水治理设备的日常养护工作。

⑶建立环保管理制度,管理人员及其员工应树立保护环境的思想,杜绝污染事故的发生。

⑷项目建设单位应加强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文物保护意识,增强保护文物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在建设过程中应遵守文保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文明施工,加强薛城遗址的保护管理,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禁止越界施工,禁止施工车辆、人员等进入薛城遗址保护范围内,不得影响薛城遗址的安全,不得破坏薛城遗址的历史风貌。

预审意见

 

 

 

 

 

 

 

 

 

                             

 

   经办人:                         

 

下一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经办人:                           

 

 

审批意见:

 

 

 

 

 

 

 

 

 

 

 

                           

 

     经办人:                        

 

 

 

 

注释

一、本报告表附以下图件:

附图

附图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项目周边300米用地范围用地示意图

附图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附件

附件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附件营业执照

附件组织机构代码证

附件4 规划局文件

附件委托书

 

二、如果本报告表不能说明项目产生的污染及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应进行专项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当地环境特征,应选下列1-2项进行专项评价。

1、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2、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3、生态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4、声影响专项评价

5、土壤影响专项评价

6、固体废弃物影响专项评价

7、辐射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包括电离辐射和电磁辐射)

以上专项评价未包括的可另列专项,专项评价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的要求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