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海都嘉园二期续建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南京宁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省环保厅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
海都嘉园二期续建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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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南京宁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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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黄海涛 |
联系人 |
张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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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龙华路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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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13914726699 |
传真 |
/ |
邮政编码 |
2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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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龙华路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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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项审 批部门 |
- |
批准文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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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性质 |
扩建 |
行业类别 及代码 |
[K7010]房地 产开发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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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面积(平方米) |
19000 |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66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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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 |
49000 |
其中环保投资 (万元) |
133.5 |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
0.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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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经费(万元) |
/ |
投产日期 |
2019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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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辅材料(包括名称、用量)及主要设施规格、数量(包括锅炉、发电机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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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及能源消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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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消耗量 |
名称 |
消耗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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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吨/年) |
80674 |
燃油(吨/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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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万度/年) |
237.9 |
燃气(万吨/年) |
7.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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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煤/(吨/年) |
- |
其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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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工业废水 、生活污水√)排水量及排放去向: 建设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市政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附近水体。 建设项目总废水量为63323t/a,其中生活污水59147t/a、商业废水4176t/a。废水经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表1中B等级标准要求后,经市政污水管网送往珠江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后排入长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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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性同位素和伴有电磁辐射的设施的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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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内容及规模:(不够时可附另页)
1、项目概况
南京宁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0年,公司位于南京市浦口区文昌路19号,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海涛。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建设管理及相关业务等。
海都嘉园一期项目于2005年已投入使用,共建19栋6层的住宅楼,用地面积38442.6m2,总建筑面积60319.16m2。海都嘉园二期项目于2008年已投入使用,共建16栋6层和1栋11层的住宅楼,用地面积37051.9m2,总建筑面积49424.1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6542.62m2,半地下建筑面积2881.48m2。
近年以来,随着浦口区城市化进程加快,住房需求量也逐渐增大,南京宁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浦口区江浦街道龙华路12号拟建海都嘉园二期续建项目,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本项目总投资为49000万元,规划总用地面积19000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约为69864.6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提供配电系统、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通讯电视系统、避雷系统、场内道路、景观广场、绿化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有关规定,该项目属于“V城镇基础设施及房地产:156、房地产开发、宾馆、酒店、办公用房等”类,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办理环保审批。南京宁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我单位对拟建的“海都嘉园保障房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我单位在接受委托后,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现场堪踏及收集资料,并对评价区域有关环境质量进行了现状调查。在此基础上,按照国家及安徽省相关环保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建设内容及规模
⑴建设内容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9000m2,总建筑面积为69864.6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41800m2,地下建筑面积28064.6m2,绿化率为35%。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六幢住宅建筑(18F),两幢商业及管理用房(2F),非机动车停车位703个,机动车泊车位623个。本项目2016年12月开工建设,预计2019年5月竣工验收。项目总平面布置图见附图三。
⑵拟建项目商业用房限制及准入条件如下:
①本项目内商铺类型主要以百货、超市、便利店、餐饮等相关商业设施,不设置KTV等高噪声污染项目。其中,餐饮区域及烟道排口离居民住宅的最近距离不得小于30m。
②餐饮用房必须在设计建设过程中设置内置式油烟专用管道、预留油烟净化装置及隔油池位置,同时餐饮专用烟道的排放口高度和位置的设置不得影响周围居民生活。
③本项目商业用房待售出后,新的投资方必须到环保部门办理新上项目的相关环保手续
3、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本项目建设主要经济指标见1-1。
表1-1 本项目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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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用地面积 |
㎡ |
19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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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总建筑面积 |
㎡ |
69864.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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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其中 |
地上建筑面积 |
地上建筑面积 |
|
41800 |
|
||
其中 |
住宅建筑面积 |
㎡ |
37664 |
- |
||||
其中 |
产权调换房 |
㎡ |
19800 |
- |
||||
商品房 |
㎡ |
1786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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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建筑面积 |
㎡ |
319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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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 |
㎡ |
220 |
使用面积≥132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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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用房 |
㎡ |
396 |
包括补一二期152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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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电房 |
㎡ |
3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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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建筑面积 |
地下建筑面积 |
㎡ |
28064.6 |
- |
||||
其中 |
地下机动车库面积 |
㎡ |
25639.25 |
≥35.0m2/辆 |
||||
地下非机动车库面积 |
㎡ |
2425.35 |
≥2.0m2/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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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总容积率 |
- |
2 |
- |
||||
5 |
机动车停车位 |
个 |
623 |
补建一二期287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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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非机动车停车位 |
个 |
703 |
- |
5、公用工程
①给排水
建设项目用水量为80674t/a,来自城市给水管网。
建设项目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雨水管网。建设项目总废水量为63323t/a;其中商业废水4176t/a,生活污水59147t/a。生活污水、商业废水一起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送往珠江污水处理厂,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长江。
②供电
建设项目用电量237.9万度/年,来自当地电网。
③燃料
本项目居民厨房燃料采用天然气作为主供气源。
④暖通
本项目无锅炉,无集中供热系统,本项目空调采用分体空调。
⑤绿化
建设项目绿化面积约6650m2,占总用地面积的35%。
⑥环卫设施
本项目生活垃圾采用密闭垃圾桶定点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本项目公用配套工程具体情况详见表1-2。
表1-2 公用及辅助工程一览表
类别 |
项目名称 |
设计能力 |
备注 |
公用 工程 |
给水 |
80674t/a |
由市政给水管网统一供给 |
排水 |
63323t/a |
达标接管排入珠江污水处理厂 |
|
供电 |
237.9万千瓦时 |
由城市电网统一供给 |
|
供气 |
7.52万m3/a |
天然气 |
|
绿化 |
6650m2 |
绿地率35% |
|
环保 工程 |
污水处理 |
管网建设 |
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B级标准 |
化粪池 |
|||
废气治理 |
地下车库通 排风设备 |
达标排放 |
|
噪声治理 |
合理布局,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 |
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
固废处置 |
设垃圾箱 |
由环卫部门统一清理 |
|
绿化 |
6650m2 |
绿化率达到35% |
6、项目地理位置及周围环境概况
本项目位于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龙华路12号,项目东侧为阅景龙华,南侧为南京浦口中等专业学校,西侧为江浦街道白马社区服务中心和白马路,北侧为海都西路。本项目地理位置图详见附图一,周边关系图详见附图二。
7、产业政策的相符性
本项目属房地产开发与经营项目,经查询,建设项目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发改委第21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及《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苏政办发[2013]9号文)中规定的限制和淘汰项目,亦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及《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和《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8、与当地规划的相容性
本项目位于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龙华路12号,根据《浦口区江浦街道老城区PK071次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江浦街道老城区位于浦口区江浦街道的中北部,是江浦街道主要的城市建成区。规划范围:东至花卉大道,南至宁合高速,西至森林大道、雨山西路及团结路,北至沿山大道,规划用地总面积为8.4平方公里。功能定位为以“生态、活力、宜居”为特色,紧邻江北城市中心的综合生活组团,打造“一环、一核、双轴、四片”的总体空间布局结构,详见下图。本项目建设内容主体为产权调换房和商品房,根据《浦口区江浦街道老城区PK071次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所在地块为居住用地,符合用地规划要求,详见附图四。
图1-1 空间布局规划图
9、环保投资
本项目环保投资133.5万元,占总投资的0.34%,具体环保投资情况见表1-3。
表1-3 环保投资一览表
序号 |
名称 |
内容 |
投资(万元) |
处理能力 |
1 |
废气 |
家用抽油烟机设施 |
自行安装 |
居民房不低于60% |
地下车库排风机 |
10.0 |
- |
||
2 |
噪声 |
减震隔声 |
5.0 |
降噪量≥20dB(A) |
3 |
固废 |
垃圾桶、垃圾箱 |
3.5 |
/ |
4 |
废水 |
配套雨污管网铺设 |
10.0 |
/ |
化粪池 |
20.0 |
175m3/d |
||
5 |
排污口规 范化设置 |
雨污接管口 |
5.0 |
/ |
6 |
绿化 |
绿化 |
80.0 |
绿化面积约6650m2 |
合计 |
133.5 |
/ |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本项目现状用地为空地,周边无工业污染源。所在区域属住宅、商业、教育文化混合用地,无污染来源。
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1、地理位置 建设项目位于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龙华路12号,项目所在地具体位置见附图一。 浦口区地处南京市西北部,扬子江北岸,与南京市雨花台区、江宁区隔江相望,北部、西部分别与安徽省来安县、滁州市、全椒县、和县毗邻;界于东经118°21’~118°46’,北纬30°51’~32°15’,总面积902平方公里。浦口区南临长江,北枕滁河,同南京主城区一桥相连,人口47.46万。区内交通便捷,津浦铁路、312国道、104国道、宁连、宁通高速公路穿境而过。 2、气候气温 项目所在地属于长江流域,地处北回归线以北,属北亚热带南部季风气候区。气候温和湿润,四季分明,光照充足,雨量充沛,无霜期长,雨热同期。 年平均气温15.3℃,1月平均气温2.8℃,7月平均气温27.7℃。极端最高气温37.9℃(1978年7月8日),年极端最低气温零下11.7℃(1977年1月31日)。 降水主要集中在夏季,次在春季,地区间差异较小。年平均雨量1063.7 毫米,最多年份1576毫米(1960年),最少年份672.9毫米(1978年),超过1000毫米的年份有14年,占总年数的48%。年平均雨日127.3天,最多达150天(1977年),最少96天(1991年)。历年平均年蒸发量1338.5毫米,大于年雨量的25.8%。 年平均日照时数2165.2小时,为可照时数的49%,最多年份2460.7小时(1978年),占可照时数的56%。年平均风速3.6米/秒,3、4月较大,9、10月较小。最大风速19米/秒(1972 年)。年平均初霜日为11月15日,终霜日为3月30日,全年无霜期229天,最长256天(1977年),最短199天(1979年)。 3、地质、地貌、地形 浦口区境内地形顺长江之势呈东北、西南走向。地貌多姿,集低山、丘陵、平原、岗地、大江、大河为一体;区域属宁、镇、扬丘陵山地西北边缘地带,地势中部高,南北低。老山山脉由东向西横亘中部,制高点大刺山海拔442.1 米,平原标高7-5 米,山地两侧为岗、塝、冲相间的波状岗地,临江、沿滁为低平的沙洲、河谷平原。土壤多样,水稻土、潮土、黄棕壤占97%以上。 浦口区地质具有多层次的特点。地层复杂,构造中含褶皱构造、断裂构造。岩石多为白云石、石英石及石灰石。 4、水系与水文 浦口区境内分属长江与滁河2条水系,以老山山脉自然分隔,以南为长江水系,以北为滁河水系。 长江在浦口区境内河道长约49公里,区内注入长江的小流域河流有驷马山河、周营河、石碛河、高旺河、城南河、七里河、朱家山河、朱家山河、马汊河等。 滁河在浦口区境内河道长42.8公里,滁河的主要支流清流河在浦口区境内河道长9公里,其它注入滁河的小流域支流有万寿河、陈桥河、永宁河。 驷马山河、朱家山河、马汊河为滁河的3条通江分洪道。 5、生态环境 本地区植物类型为栽培植被、沼泽植被和水生植被三种类型。其中农业栽培植被面积最大。沼泽植被和水生植被均属自然植被类型。 农田植被主要为小麦、水稻、油菜、棉花等,杂粮有玉米、黄豆、山芋、蚕豆、豌豆等。菜地则主要栽培各种应时蔬菜及瓜果,种类有白菜、菜苔、包菜、萝卜、茄子、黄瓜、冬瓜、丝瓜、四季豆、扁豆、芹菜、菠菜、洋葱、大蒜、韭菜、藕、茭瓜等。 水生植被主要有野菱、芡实、苦草、兰藻、硅藻。江边与低洼荡田中有野生芦苇、昌蒲。人工栽培的有水芹、茨菇、荸荠、菱藕等作物。 爬行物种有大头乌龟、乌龟、黄喉水龟、鳖、石龙子、北草晰、赤链蛇、双斑锦蛇、黑背蛇、虎斑游蛇、乌梢蛇、蝮蛇、丽效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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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环境简况(社会经济结构、教育、文化、文物保护等): 1、浦口区概况 浦口区地处南京市西北部,扬子江北岸,与南京市雨花台区、江宁区隔江相望,北部、西部分别与安徽省来安县、滁州市、全椒县、和县毗邻。总面积913.75平方公里,总人口71万人。区内交通便捷,津浦铁路、312国道、104国道、宁连、宁通高速公路穿境而过。自然资源和人文资源丰富,旅游资源尤为突出。 浦口区现辖9个街道办事处,即江浦街道、顶山街道、桥林街道、汤泉街道、星甸街道和永宁街道,泰山街道、沿江街道、盘城街道由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托管;另有2个场,即汤泉农场和老山林场;3个省级开发区,即浦口经济开发区、海峡两岸科技工业园和珍珠泉旅游度假区。全区绿化覆盖率达40%以上。 2、社会经济状况 2014年,浦口区政府紧紧依靠全区人民,聚焦三件大事,锐意创新、砥砺奋进,全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595.1亿元,可比价增长11.3%;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83亿元,同比增长10.2%;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805亿元,同比增长9.5%;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14.3亿元,同比增长14.5%。 2、科教文卫事业 2014年,浦口全区共有:普通中学25所,中职成人学校4所,小学35所,幼儿园65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全区现有医疗卫生机构205个,床位2058张,卫生人员3987人,卫生技术人员3375人,其中执业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1348人,护师(士)1509人。系统内有区、镇两级医疗机构14家,卫生机构4家,在职人员1529人,其中卫技人员1387人,高级职称126人、中级职称607人、初级职称654人。全区现有市级以上重点专科18个,其中国家级农村中医重点专科1个、省级重点专科1个、市级重点专科16个。 3、工业和建筑业 工业经济增长较快。全年实现全社会工业总产值854.06亿元,工业利润48.69亿元,全区完成建筑业施工产值362.00亿元,新开工面积1729万平方米,竣工面积1214万平方米。 4、江浦街道概况 江浦街道是浦口区委、区政府所在地,位于长江北岸,与六朝古都南京隔江相望,历代王朝称它为“京都拱卫”、“省会屏藩”。地理坐标为:北纬32度04分,东经118度35分。江浦街道于2006年3月26日由原珠江镇改街而得,全街道总面积195平方公里,辖16个村民委员会,145个村民小组,20个社区居委会(其中7个为村委会、居委会合署),总人口十三万余人,是省级平安镇街、卫生镇街、文明镇街,是南京市最近的卫星城镇、新市区,是浦口区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 江浦街道地理位置优越,交通十分便捷,南京长江大桥和南京长江三桥是江浦街道连结南京主城的两条重要通道,在建的过江隧道和规划中的地铁都直达江浦街道,使江浦街道与南京主城融为一体,312国道、宁乌省道、宁淮高速穿境而过,距南京国际机场、码头车程仅一小时。近年来,先后投入10亿多元,用于街道和道路新建和拓宽改造,形成了六横八纵的城市道路新格局。 江浦街道作为浦口国家级生态示范区核心区域,南有滔滔长江如云带缠绕而过;北为国家级老山森林公园,其间山峦叠翠,林木茂盛,空气清新,森林覆盖率达84%以上;西边的狮子岭兜率寺,建于明朝末年,雄居深山,群峰环抱,古木苍天,风景优美,“狮岭秋色”被列为南京“新四十景”之一;风光旖旎的白马湖,则如璀璨明珠镶嵌在街域山水间;数百幢造型新颖、风格各异的新楼、街心花园、市民休闲广场,以及绿地、花坛、喷泉、人工瀑布等将江浦街道打扮得格外漂亮,使江浦街道成为“山在城中、城在林中,人在绿中”的优美人居环境。 5、《浦口区江浦街道老城区PK071次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概述 ⑴规划区位于范围 江浦街道老城区位于浦口区江浦街道的中北部,是江浦街道主要的城市建成区。 规划范围:东至花卉大道,南至宁合高速,西至森林大道、雨山西路及团结路,北至沿山大道,规划用地总面积为8.4平方公里。 ⑵规划目标 强化地区资源利用与特色彰显,切实提升地区公共服务水平,打造生动的城南河、文静的求雨山、活力的文化老城。 ⑶规划空间结构 充分落实规划目标定位要求,在综合利用现状资源特色的前提下;规划形成“一环、一核、双轴、四片”的空间布局结构。 一环:沿古城墙、护城河走向串联各景观节点和公共服务功能,打造环城生态休闲和服务环。 一核:以行政办公、商业商务、文体休闲以及生活配套为主要功能的老城公共服务核。 双轴:沿凤凰大道串联凤凰台、城南河南北向城市景观轴线和沿龙华路、文德路的公共服务轴线; 四片:三个居住生活片区和求雨山文化、休闲综合片区。 ⑷市政设施 ①给水工程 水厂为江浦水厂,远期规模30万立方米/日,水源为长江。 ②排水工程 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维持现有水系格局,保留现状江东雨水泵站与城圩雨水泵站。污水输送至珠江污水处理厂,保留现状污水泵站。 ③供电工程 原址扩建110KV北门变:110KV及以下高压架空线路为电缆沿道路敷设。 ④通信工程 保留珠江电信端局和海都电信端局,保留原有3座电信模块局;广电服务由珠江广电中心站提供;保留现状珠江邮政局,沿山地区新建一座邮政所。 ⑤燃气工程 由珠江高中压天然气调压站供气。 ⑥环卫工程 保留北门中转站和彩虹中转站,新增江浦3#中转站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体为产权调换房和商品房,根据《浦口区江浦街道老城区PK071次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属于“四片区”中的居住生活片区,符合用地规划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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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环境质量状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辐射环境、生态环境等): ㈠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 建设项目所在地为浦口区江浦街道龙华路12号,根据《2014年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如下: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根据南京市环保局网站公布的《2014年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本工程所在区域的PM10年平均值为0.123mg/m3,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0.76倍;NO2年均值为0.054mg/m3,超过二级标准0.35倍;SO2年均值为0.025mg/m3,能满足二级标准限值的要求。 根据南京市大气环境功能区划,项目所在地区为二类区,大气环境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根据2014年南京环境状况公报,PM2.5年均值为73.8μg/m3,超标1.11倍,同比下降5.38%;PM10年均值为123μg/m3,超标0.76倍,同比下降10.2%;SO2年均值为25μg/m3,达标,同比下降32.4%;NO2年均值为54μg/m3,超标0.35倍,同比下降1.8%;O3日最大8小时值超标天数57天,超标率为15.6%,超标主要集中在4—6月;CO年均值为0.95mg/m3,同比下降8.7%,日均值均达标。 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建设项目所在地域的水体是长江南京段,根据南京市环保局网站公布的《2014年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2014年,全市监测水环境断面(点)250个,155个断面水质达到功能类别标准,达标率为62.0%;监测水环境功能区断面(点)124个,78个断面水质达到功能类别标准,达标率为62.9%,同比下降5.6个百分点;监测28个基本现代化考核断面,其中水质达到Ⅲ类(含)以上断面比例为57.1%,同比上升3.5个百分点。 3、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南京市噪声环境功能区划,本项目区域噪声功能区划为2类。噪声污染主要来源于附近道路交通。根据南京市环保局网站公布的《2014年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2014年,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均值为53.8分贝;郊区区域环境噪声51.1分贝。均满足声环境《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4、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所在地区原始生态类型已不复存在,野生动植物种类数量少,生态环境单一,大部分植被为人工种植,树木均系人工栽植,以落叶阔叶和常绿阔叶为主。本项目不涉及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生态敏感区域,未发现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植被覆盖程度中等,生态环境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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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本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较好,区域功能区划见下表,项目建成后对区域环境质量无负面影响,不改变区域的环境功能,项目周围300m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3-1。
表3-1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表
环境要素 |
环境保护对象名称 |
方位 |
距离 |
规模 |
环境功能 |
大气环境 |
海都嘉园一二期 |
E |
30 |
约800户,2400人 |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1中二级标准 |
国信阅景龙华 |
E |
150m |
约500户,1500人 |
||
浦口中等专业学校 |
SE |
100m |
约2000人 |
||
王庄 |
S |
40m |
约150户,450人 |
||
九二小区 |
N |
30m |
约1200户,3600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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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环境 |
长江 |
SW |
4.9km |
大型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I类标准 |
声环境 |
海都嘉园一二期 |
E |
30 |
约800户,2400人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 |
国信阅景龙华 |
E |
150m |
约500户,1500人 |
||
浦口中等专业学校 |
SE |
100m |
约2000人 |
||
王庄 |
S |
40m |
约150户,450人 |
||
九二小区 |
N |
30m |
约1200户,3600人 |
||
生态环境 |
南京老山 森林公园 |
S |
4200m |
111.86km2 |
- |
环境质量标准 |
1、大气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所在地空气质量功能区为二类区。建设项目常规大气污染物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具体指标见表4-1。 表4-1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单位:mg/Nm3)
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表)表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本项目废水排放标准即为废水的接管标准。具体数值分别见表表4-7 珠江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标准 单位:mg/L(pH为无量纲)
注:①括号外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 3、噪声 建设项目施工期场界噪声排放标准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详见表4-8。 表4-8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单位:dB(A))
建设项目西侧为白马路,故项目运营期西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其他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具体数据见表4-9。 表4-9 建设项目噪声排放标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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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量控制指标 |
建设项目完成后,全区污染物排放总量见表4-10。 表4-10 污染物排放总量表(t/a)
注:[1]接管后排入珠江污水处理厂的接管考核量; [2]参照珠江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计算,作为本项目排入外环境的水污染物总量。 本项目总废水量为63323t/a;其中居民生活污水59147t/a,商业废水4176t/a。 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接管考核量:COD:22.16t/a,SS:12.66t/a,NH3-N:1.57t/a,TP:0.24t/a,动植物油:3.80t/a。 最终外排量:COD:3.17t/a,SS:0.63t/a,NH3-N:0.32t/a,TP:0.03t/a,动植物油:0.06t/a。项目废水纳入珠江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总量,无需另外申请总量。 固废排放总量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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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本项目主要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项目,属非污染型新建项目,其环境影响期包括工程施工期和营运期。建设项目所在地块尚未场地平整,现状为空地,无拆迁工程。 ?,静风时弥散范围可达几十米。有风时颗粒物可被吹送百米之远。据类比调查,在大工地周边降尘量可能增加到10t/km2月以上。
油漆废气主要来自于房屋装修阶段,该废气的排放属无组织排放,其主要污染因子为二甲苯和甲苯,此外还有极少量的汽油、丁醇和丙醇等挥发性溶剂。由于装修的油漆耗量和选用的油漆品牌不一样,装修时间也有先后差异,因此,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难预测。本次评价只对该废气作一般性估算。 根据调查,一般涂料的用量每100㎡约20~30kg,涂料中溶剂含量40%~60%。根据建筑面积粗估,本项目装修期间大约有56.9吨溶剂以不同浓度和面源形式向室外弥散。 2、施工噪声 主要来源包括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和物料运输的交通噪声。施工场地噪声主要是施工机械设备噪声,物料装卸碰撞及施工人员的活动噪声,部分施工机械设备噪声源及其声级详见表5-1,交通运输车辆声级详见表5-2。 表5-1 部分施工机械设备噪声声级
表5-2 交通运输车辆噪声声级
3、施工期废水 建设期的废水排放主要来自于建筑工人的生活污水、地基挖掘时的地下水和浇注砼后的冲洗水等。 ⑴生活污水 本项目施工人员按50人计,生活用水量按100L/人·日计,则生活用水量为5m3/d。生活污水的排放量按用水量的80%计,则生活污水的排放量为4m3/d。 该污水的主要污染因子为COD、BOD5、SS和氨氮等,其污染物浓度分别为COD约350mg/L、SS范围为300~4000mg/L(主要为砂土)、氨氮约15mg/L。 ⑵地基挖掘时的地下水和浇注砼的冲洗水 地基挖掘时的地下水量与地质情况有关,浇注砼的冲洗水量与天气状况有关,主要污染因子是SS,其排放量均难以估算。该污水要进行截流后集中处理,否则将会把施工区块的泥沙带入到水体环境中。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会产生弃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工程弃土在场内周转,用于施工区域内回填、绿地和道路等建设,经施工方推算无弃土产生。建筑垃圾主要包括砂石、石块、碎砖瓦、废木料、废金属、废钢筋等杂物,收集后堆放于指定地点,由施工方统一清运,装修产生的废油漆桶由供应商回收。施工高峰期施工人员及工地管理人员约50人,工地生活垃圾按0.5kg/人·d计,产生量约为25kg/d,施工方应做好收集存放工作,避免造成二次污染,统一收集后交给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二、运营期工程分析 ㈠污染源强分析 1、废气 本项目主要为房地产建设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居民厨房天然气燃烧废气、厨房油烟废气、汽车尾气等。 ⑴燃料燃烧废气 居民厨房及商业餐饮厨房使用的燃料为“西气东输”天然气。天然气属于清洁能源,燃烧产物主要有CO2和H2O,还有少量的SO2、NO2和CO,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⑵油烟 约1266人约1266人,根据《江苏省城市生活与公共用水定额》,居民生活用水量以160L/(人·日),按365天计算,则用水量73934t/a(202.56t/d),产污系数以0.8计,污水产生量59147t/a(162.05t/d)。
⑵商业废水 5L/360产污系数取0.8,则商业废水量为4176t/a(11.6t/d)。 ⑶绿化用水 本项目绿化面积约为6650㎡,用水量按照《江苏省城市生活与公共用水定额》中表6公共设施管理业用水定额“园林绿化业”1、4季度按0.6L/(m2﹒d),2、3季度2.0L/(m2﹒d)计算,本项目1、4季度人工浇洒绿化天数按50天,2、3季度人工浇洒天数按100天计;经核算,本项目绿化用水量为1520t/a;浇洒绿化用水小部分自然蒸发,部分植物吸收,部分进入雨水管网,汇入附近河道,不产生污水。 本项目主要用水情况见表5-4。 表5-4 建设项目用排水情况表
建设项目污水产生量为63323t/a,主要污染物为COD、SS、NH3-N、TP、动植物油等。主要污染物明细见表5-5。 表5-5 废水产生源强
建设项目运营期年用排水平衡图见图5-2。
图5-2 本项目水平衡图(t/a) 3、噪声 营运期的噪声主要是汽车交通、变电箱、加压泵、空调外机、地下车库风机等产生的噪声 (1)交通噪声与路况、坡度、车型、交通流量、是否鸣喇叭关系均密切。在不鸣喇叭的条件下,小车在良好路况下的噪声(路边)一般为6075dB(A)。 (2)变电箱、自来水加压泵类等噪声源,除选择低噪声设备、加减振缓冲垫外,还可以采取隔声门窗,隔声效果较好,可使噪声控制在60dB(A)以下,噪声影响能得到很大减缓。 (3)地下车库的机械排放系统在运行时风机会产生噪声,噪声声级在80dB(A)左右,风机置于地下,地下层的隔声量能达到40dB(A)以上,并在风机进出口处安装消声器可有效消减噪声,因此汽车在车库内噪声对外界的影响不超过40dB(A)。 本项目主要设备噪声值详见下表。 表5-6 主要噪声源声功率级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商业垃圾、污水处理设施污泥。 ⑴居民生活垃圾 本项目建成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标准要求,即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
⑶汽车尾气 汽车尾气主要为非甲烷总烃、NOx、CO,地下车库设有排风口,排风口设置在绿化内,排风口位置与人群休闲场所和住宅区距离大于10m,以防止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水污染防治措施 ⑴居民生活污水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废水中各污染物经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表1中B标准要求,经市政污水管网送至珠江污水处理厂集中深度处理,化粪池预处理效果及接管考核量见表5-7。 表5-7 化粪池处理效果与污染物接管考核量
注:*处理后浓度及排放量即为接管考核量。 本项目污水总量为63323t/a,从上表可以看出废水中各污染物经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表1中B等级标准,满足珠江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因此本项目废水经预处理后可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送往珠江污水处理厂集中深度处理,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标准的A标准排入长江。 本项目设计施工时应对废水接管口应进行规范化设置,需满足满足江苏省环保厅《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的排水体制的规定设计要求。 3、营运期噪声污染控制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有:交通噪声、变电箱、空调外机、水泵、地下车库风机等产生的噪声。 (1)变电箱、水泵、空调外机等设施机械噪声:变电箱、泵站、空调外机等设施,存在一定的噪声,噪声源强约在65dB(A)以上。应选择低噪声设备、加减振缓冲垫,采取加装隔声门窗等措施。 (2)交通噪声:交通噪声可通过绿化、安装双层窗、合理布置房间、建筑物衰减等措施,使噪声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3)地下车库的机械排放系统在运行时风机会产生噪声,噪声声级在80dB(A)左右,风机置于地下,地下层的隔声量能达到40dB(A)以上,并在风机进出口处安装消声器可有效消减噪声,因此汽车在车库内噪声对外界的影响不超过40dB(A),对外界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商业垃圾、污水处理设施污泥。 生活垃圾、商业垃圾每天由环卫部门清运,日产日清,不会对周围的居民产生影响,同时本评价要求建设项目各类垃圾需分类收集于各暂存场地,集中管理; 化粪池污泥交由环卫定期清运。 因此,在认真落实以上措施后,本项目的所有固废都己妥善处理,基本可达到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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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
内容类型 |
排放源(编号) |
污染物名称 |
产生浓度 |
产生量 |
排放浓度 |
排放量t/a |
排放去向 |
mg/m3 |
t/a |
mg/m3 |
|||||
大气污染物 |
居民厨房 |
油烟 |
/ |
0.18 |
1.3 |
0.072 |
油烟机处理后经内置式专用烟道屋顶排放 |
汽车尾气 |
CO |
- |
2.13 |
- |
2.13 |
机械通风 |
|
HC |
- |
0.42 |
- |
0.42 |
强制扩散 |
||
NO2 |
- |
0.27 |
- |
0.27 |
|
||
水污染物 |
排放源(编号) |
污染物名称 |
产生浓度 |
产生量 |
排放浓度 |
排放量t/a |
排放去向 |
mg/L |
t/a |
mg/L |
|||||
生活污水59147t/a |
COD |
400 |
23.66 |
COD: |
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送往珠江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长江 |
||
350mg/l,22.16t/a |
|||||||
SS |
250 |
14.79 |
SS: |
||||
NH3-N |
25 |
1.48 |
200mg/l,1.27t/a |
||||
TP |
4 |
0.24 |
NH3-N: |
||||
动植物油 |
100 |
5.91 |
25mg/l,1.57t/a |
||||
商业废水 |
COD |
400 |
1.67 |
TP: |
|||
4176t/a |
SS |
250 |
1.04 |
4mg/l,0.24t/a |
|||
|
NH3-N |
25 |
0.1 |
动植物油: |
|||
|
TP |
4 |
0.02 |
60mg/l,3.80t/a |
|||
固废 |
固废名称 |
产生量 |
处理处置量 |
综合利用量(t/a) |
外排量 |
备注 |
|
(t/a) |
(t/a) |
(t/a) |
|||||
居民生活垃圾 |
462.09 |
462.09 |
0 |
0 |
环卫部门清运 |
||
商业垃圾 |
11.48 |
11.48 |
0 |
0 |
|||
污泥 |
5 |
5 |
0 |
0 |
环卫定期清运 |
||
噪声 |
建设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交通噪声、变电箱、空调外机、水泵、地下车库风机等产生的噪声。经减振、墙体隔声等减噪措施和距离衰减,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关标准要求。 |
||||||
其他 |
无 |
||||||
主要生态影响(不够时可附另页): |
|||||||
无。 |
|||||||
|
|||||||
|
七、环境影响评价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在建设期间的工程主要是土建施工,在土建施工过程中,将需要完成挖土、堆土、打桩、搅拌水泥及物料运输,必然要使用高强度噪声的施工机械,同时在挖土、运输过程中将产生扬尘、水泥粉尘等,因此,在整个项目建设期间存在着施工期环境污染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场地周围建筑材料和工程废土的堆放、散装粉和粒状材料的装卸、拌料过程及运输车辆在运输工程废土、回填土和散装建材时,由于超载或无防护措施,常会产生大量扬尘。出入工地的施工机械的车轮轮胎和履带将工地上的泥土粘带到沿途路上,经过来往车辆碾压形成灰尘,造成雨天泥泞,晴天风干后,将飘散飞扬,污染环境;另外,清理平整场地过程中也会造成尘土飞扬。施工扬尘往往影响施工场地和附近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施工扬尘的影响范围主要集中在近距离,根据施工类比调查统计结果,在采取适当防护措施后,施工区域TSP浓度将在50m以内超标,如若防护措施不当,则150m内将会受到扬尘污染影响。 本项目严格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加强扬尘污染防控“十条措施”的通知》和《南京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13年1月1日)进行治理,首先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承包合同时,就应明确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和要求;其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制定、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并按照规定将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向施工项目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在开工前15日向施工项目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施工阶段的扬尘排放情况和处理措施,施工时应保证扬尘污染控制设施正常使用,确需拆除、闲置扬尘污染控制设施的,应当事先报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施工期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的日常生活污水和建筑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主要污染因子为COD、BOD5、SS和NH3-N等,其污染物浓度分别为COD约350mg/L、BOD5约250mg/L、SS约200~4000mg/L(主要为砂土)、NH3-N约30mg/L,排放量约为8m3/d;建筑施工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SS,其排放量及浓度难以估算。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量较大,在施工期工地应设临时公厕,将污水进行收集,并应经沉淀澄清处理后,定期清运,对周边水质影响不大。 根据环保主管部门的要求,施工现场应设污水收集和简易处理设施并铺设连接市政污水截流管网的污水管道。具体污染防治措施有: ⑴凡在施工场地进行搅拌作业的,在搅拌机前台及运输车清洗处设置沉淀池。排放的废水排入沉淀池内,经沉淀处理后方可排入区域污水截流系统或进行回收利用、用于洒水降尘。未经处理的泥浆水,严禁直接排入城市排水设施和河流。 ⑵在施工场地四周设置集水沟,收集施工现场排放的混凝土养护水、渗漏水等建筑废水,经沉淀处理后排入区域污水截流系统或回用于施工现场的洒水抑尘。 ⑶施工机械定点冲洗,并在冲洗场地内设置集水沟和简易有效的除油池,将机械冲洗等含油废水进行收集、除油处理达标后,排入区域污水截流系统。 ⑷在施工现场的生活区内铺设临时排污管道,设置简易有效的隔油池,将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达标后排入区域污水截流管网,不得排入周围地表水体。 ⑸施工现场的所有临时废水收集设施、处理设施均需采取防漏隔渗措施。 ⑹水泥、黄沙、石灰类建筑材料需集中堆放,并采取一定防雨淋措施,及时清扫施工运输中抛洒上述建筑材料,以免这些物质随雨水冲刷污染附近水体。 ⑺安装小流量的设备和器具以减少在施工期间的用水量,另外建议用雨水进行冲洗作业。 ⑻在工地内重复利用积存的雨水和施工废水。例如,设置池塘,即可以在施工期间加以利用,以后又可以成为场地永久的景观。 ⑼有关施工现场水环境污染防治的其它措施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基本标准”执行。 经采取上述污染防治措施后,施工场地产生的生活污水和建筑废水全部排入区域污水截流系统,严禁随地泼洒、排放。 3、声环境影响分析 从噪声声源的角度出发,可把施工进程分成四个阶段:土方阶段、基础工程阶段、主体工程结构阶段和装修阶段。这四个阶段施工时间较长,采用的施工机械较多,噪声污染也较为严重。不同阶段又使用不同的噪声设备,因此具有其独特的噪声特性。 土石方阶段的噪声源为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等施工机械。各种机械噪声源强约为100-115dB(A),这一阶段的噪声源移动性较强。 接下来进行的基础、结构和装修阶段主要噪声源均为各类施工机械和设备,噪声具有各自不同的特征。其中基础阶段的最大噪声源为打桩机,噪声值可高达117-136dB(A),但此阶段的噪声具有明显的指向性;结构阶段施工期最长,噪声的影响面最广,但这一阶段持续工作的施工机械噪声值相对较小,多在100dB(A)左右;装修阶段的施工期也比较长,但声源强度较小,部分声源设在室内,便于屏蔽。 由于施工现场内设备的位置会不断变化,不同施工阶段运行设备的种类和数量也有变化,即便是同一施工阶段不同时间,设备运行的数量也不相同,因此很难准确预测施工现场的场界噪声值。根据我们对不同施工期施工场界建筑噪声的监测结果,将各施工阶段场界建筑噪声均值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进行对照,具体结果见表7-3。 表7-3 不同施工期施工场界建筑噪声 单位:dB(A)
由上表可知,各阶段施工场界噪声值均有不同程度超标。 为减少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议该项目采取以下措施: ⑴从声源上控制:建设单位在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应要求其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例如选液压机械取代燃油机械。同时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 ⑵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件”的规定,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除工程必须,并取得环保部门批准外,严禁在12:00-14:00、22:00-6:00 期间施工。 ⑶采用距离防护措施: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将噪声设备尽量不集中安排,并将其移至距离居民住宅等敏感点较远处,强噪声设备至敏感点距离至少在100m 以外,同时对固定的机械设备尽量入棚操作。 ⑷使用商品混凝土,避免混凝土搅拌机等噪声的影响。 ⑸采用声屏障措施:在施工场地周围敏感点的地方设立临时声屏障;在施工的结构阶段和装修阶段,对建筑物的外部也应采用围挡,以减轻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⑹场地的施工车辆出入地点应尽量远离敏感点,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 ⑺建设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施工场地的噪声管理,施工企业也应对施工噪声进行自律,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 ⑻在建设地块周边居民作息时间避免使用高噪声设备进行施工作业; ⑼详细调查并掌握邻近居民点主要建、构筑物设置情况,及与本项目距离,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工程设计,确保易产生振动施工设备或设置作业区在安全距离以外。 ⑽采用预钻孔打桩工艺,钻孔深度不超过桩长的1/3,同时比最近建筑物的基础埋深深1m。采用背向被保护建筑物方式进行打桩,群桩宜采取由近而远的打桩顺序,即先打离建筑物较近的桩,后打离建筑物较远的桩。在土质较硬地区打桩,为避免桩难以打入,宜采取先中间后四周的打桩顺序。合理控制沉桩速度和沉桩数量。打桩作业区边界与居民住宅距离不小于2 倍桩长的范围。 ⑾靠近居民点的施工区打桩和夯实过程中,作业区周围设置防震沟,内填松散砂石,可有效阻断地震波能量扩散,阻止土体迁移。 ⑿建设与施工单位还应与施工场地周围单位建立良好的关系,及时让他们了解施工进度及采取的降噪措施,并取得大家的共同理解。若因工艺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15 日内报请环保局批准,并向施工场地周围的居民或单位发布公告,以征得公众的理解和支持。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⑴弃土和建筑垃圾处置 ①施工前弃土处置申报 施工期产生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应当向南京市固体废弃物管理处(以下简称市固管处)办理渣土垃圾排放处置计划申报手续;工程开工前应向市固管处申报,获得批准后进行处置。 回填工程基坑、洼地等需要受纳渣土的,受纳单位或个人应当到市固管处申办手续,由市固管处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划和建设需要统一调剂。 ②施工过程中弃土有效控制 施工单位应当配备管理人员,对渣土垃圾的处置实施现场管理。建设或施工单位应持市固管处核发的处置证向运输单位办理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托运手续。运输车辆在运输建筑垃圾、工程渣土时应随车携带由市固管处核发的乘运手续和准运证,接受市固管处、公安交警和交通部门的检查,并按照规定的运输路线、时间行驶和市固管处指定的地点倾倒。不得倒入河道和居民生活垃圾容器,施工中不得随意抛弃建筑材料、残土、旧料和其他杂物。 ⑵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处置 施工单位应与当地环卫部门联系,及时处置施工现场生活垃圾,同时要求承包商对施工人员加强教育,养成不乱扔废弃物的良好习惯,以创造卫生整洁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5、施工期对交通的影响 施工期间,现场产生的大量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需要运出,大量的建筑材料需要运入,运输车辆将会对城市的交通带来一定影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会同交通部门定制合理的运输路线和时间,尽量避开繁忙道路和交通高峰时段,以缓解施工期对交通带来的影响。另外建设单位应与运输部门共同做好驾驶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按规定路线运输,按规定地点处置,并不定期地检查执行的情况。采取上述措施后,将会有效地减轻施工期对交通的影响。 6、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由于本项目地块上现为一片空地,无植被和大面积绿化,故本项目的施工不会产生植被破坏、绿化面积减少、水土流失等影响,且施工完成后,项目将进行大面积绿化美化,届时绿地率将达到30%,并且以稳定的乔木、灌木和花草取代现有野生灌木和蔬菜,而稳定的乔、灌木的生态效应要远远高于野生灌木的生态效应,具有优化现有生态环境的效果。 总之,项目施工期对环境产生的上述影响均为短期的,项目建成后,影响即自行消除。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只要切实落实对施工产生的扬尘、噪声、固体废物的管理和控制措施,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将得到有效控制,在本项目禁止夜间施工的前提下,本项目施工期对当地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水环境影响分析 ⑴排放去向及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度,雨水直接排入雨水管网。 本项目总废水量为63323t/a,其中居民生活污水59147t/a,商业废水4176t/a。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送往珠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长江。 ①珠江污水处理厂概况 珠江污水处理厂选址在江浦街道二圩村,总投资14916.23万元,规划处理水量为8万m3/d,其服务范围浦口区中心城区南部地区,北以七里河为界,南至宁合高速(绕城公路过江通道连接线),西到沿山大道,东至长江,面积44.8km2(包含了本项目所在区域)。已于2014年建成并已投入运行,处理后尾水排放可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 ②珠江污水处理厂处理工艺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其水质较简单,废水的可生化性较好。生活污水和一般商业用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标接管桥北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长江。此外,珠江污水处理厂接纳的污水中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比例为4:6,即2010年开始生活污水日接纳能力为4.8万吨。本项目生活污水日排放量为175.9m3(63323m3/年,以365天计算)。水量占污水处理厂剩余量的比例为0.55%,污水处理厂剩余水量可容纳本项目废水,生活污水水质简单,对污水处理设施冲击负荷较小,因此本项目居民生活污水接管至珠江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具有可行性。
2、空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燃料燃烧废气、油烟和汽车尾气。 ⑴厨房燃料燃烧废气及油烟
项目居民厨房使用天然气,属清洁能源;居民厨房油烟废气经居民自行安装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每栋楼内的内附式烟管道引至楼顶排放,居民住户油烟净化器效率约60%。居民厨房和餐饮业的油烟废气排放量较小,浓度很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2.0mg/m3的标准限值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珠江污水处理厂的进、出水质指标详见下表。
表5-7 化粪池处理效果与污染物接管考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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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内容类型 |
排放源 |
污染物 |
防治措施 |
预期治理 |
(编号) |
名称 |
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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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物 |
居民 |
油烟、燃料燃烧废气 |
经家用抽油烟机处理后通过内置式专用烟道屋顶排放 |
达标排放 |
汽车尾气 |
CO |
机械通风强制扩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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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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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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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物 |
居民生活污水 |
COD |
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珠江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长江 |
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长江 |
SS |
||||
NH3-N |
||||
TP |
||||
动植物油 |
||||
商业废水 |
COD |
|||
SS |
||||
NH3-N |
||||
T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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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离辐射和电磁辐射 |
本项目无辐照设备及其他产生电磁辐射的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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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废 |
居民生活垃圾 |
生活垃圾 |
462.09 |
处置100% |
商业垃圾 |
生活垃圾 |
11.48 |
居民生活垃圾 |
|
污水处理设施 |
污泥 |
5 |
商业垃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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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 |
施工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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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阶段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限值要求,避免晚上大噪声设备进行施工,加强施工地的设备噪声管理,减少噪声排放,降低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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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期:由环境影响分析中可知,只要切实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建议和措施,空调噪声和风机、水泵噪声经过减振、建筑隔声、植物屏障及距离衰减后,边界噪声达标;同时加强小区日常物业管理,严格控制进入小区的车流量,禁鸣喇叭等措施的情况下,可使本项目的各种声源对项目内部和周界声环境影响较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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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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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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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废水、固废等经治理达标后排放。为减少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同时加强项目内的绿化措施,建议本项目在绿化工程中要实行“常(绿)与落(针)相结合,乔(木)与灌(木)相结合,灌(木)与草(坪)相结合”。在采取适当、有效的生态预防、恢复措施,可将生态环境影响降至最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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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切实落实绿化指标,对环境进行绿化与美化。维持现有生态体系的功能。 |
九、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本项目三同时验收项目见下表。
“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项目 |
污染源 |
环保设施 |
数量 |
处理能力 |
建设要求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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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水 |
- |
管网铺设及附属设施 |
- |
- |
雨污分流 |
生活污水 |
化粪池 |
根据实际需要 |
175m3/d |
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珠江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长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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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气 |
油烟、燃料燃烧废气 |
油烟净化设施 |
自行安装 |
- |
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标准限值 |
汽车尾气 |
排风机 |
根据实际需要 |
- |
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限值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1-2007) |
|
噪声 |
设备用房、车辆进出 |
减振、防震 |
- |
隔声量20dB(A) |
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固废 |
生活、商业 |
垃圾箱、垃圾桶、垃圾中转站 |
- |
- |
处置率100% |
排污口规范化 |
污水 |
污水接管口 |
1 |
- |
达到《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建设要求 |
雨水 |
雨水接管口 |
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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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 |
- |
绿化 |
- |
6650㎡ |
达到设计要求 |
十、结论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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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结论: 1、项目概况 南京宁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0年,公司位于南京市浦口区文昌路19号,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海涛。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建设管理及相关业务等。 海都嘉园一期项目于2005年已投入使用,共建19栋6层的住宅楼,用地面积38442.6m2,总建筑面积60319.16m2。海都嘉园二期项目于2008年已投入使用,共建16栋6层和1栋11层的住宅楼,用地面积37051.9m2,总建筑面积49424.1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6542.62m2,半地下建筑面积2881.48m2。 近年以来,随着浦口区城市化进程加快,住房需求量也逐渐增大,南京宁浦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浦口区江浦街道龙华路12号拟建海都嘉园二期续建项目,规划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本项目总投资为49000万元,规划总用地面积19000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约为69864.6平方米。同时,配套建设提供配电系统、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通讯电视系统、避雷系统、场内道路、景观广场、绿化等。 2、产业政策相符性 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②汽车尾气 本项目地下停车场车位相对较多,为保证车库内空气质量,规划区内的地下车库设置机械供排风系统,换气次数不低于6次/hr。车库排风口要设置在下风向,避开人群活动频繁的区域。在设计时严格执行《汽车车库建筑设计规范》 (JGJ100-98),并且在合理设置车库排气口的位置后,不会产生扰民现象。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总废水量为63323t/a,其中居民生活污水59147t/a、商业废水4176t/a。生活污水、商业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送往珠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长江。 本项目废水能进行妥善、有效的处置,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⑶固废 本项目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商业垃圾、污水处理设施污泥。 生活垃圾、商业垃圾每天由环卫部门清运,日产日清,不会对周围的居民产生影响,同时本评价要求建设项目各类垃圾需分类收集于各暂存场地,集中管理;化粪池污泥交由环卫定期清运。 因此,在认真落实以上措施后,本项目的所有固废都己妥善处理,基本可达到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 ⑷噪声 营运期产生的噪声为交通噪声、变电箱、空调外机、水泵、地下车库风机等产生的噪声,经相应的有效处理,本项目场界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相应类标准限值。 5、符合清节生产原则,体现循环经济理念 本项目已按照《江苏省公共建筑热环境与节能设计标准》及《公共建筑节能管理规定》中要求进行建设。项目建设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节能政策,使用大量的节能产品和采取节能措施,充分享受日照与自然通风,做到清洁生产。 6、符合区域总量控制要求 本项目总废水量为63323t/a;其中居民生活污水59147t/a,商业废水4176t/a。 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接管考核量:COD:22.16t/a,SS:12.66t/a,NH3-N:1.57t/a,TP:0.24t/a,动植物油:3.80t/a。 最终外排量:COD:3.17t/a,SS:0.63t/a,NH3-N:0.32t/a,TP:0.03t/a,动植物油:0.06t/a。项目废水纳入珠江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总量,无需另外申请总量。 固废排放总量为零。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产生的各项污染物均可得到有效处置,可达标排放,对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来讲,该项目在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二、建议和要求: 1、建议:项目建成运营后管理应加强,制度应规范、环保网络机制应健全,争创环保模范单位。 2、环境管理要求: ⑴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 ⑵加强对噪声、废水治理设备的日常养护工作。 ⑶建立环保管理制度,管理人员及其员工应树立保护环境的思想,杜绝污染事故的发生。 ⑷项目建设单位应加强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文物保护意识,增强保护文物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在建设过程中应遵守文保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文明施工,加强薛城遗址的保护管理,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禁止越界施工,禁止施工车辆、人员等进入薛城遗址保护范围内,不得影响薛城遗址的安全,不得破坏薛城遗址的历史风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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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审意见
公 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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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公 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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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意见:
公 章
经办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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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一、本报告表附以下图件: 附图 附图1 项目地理位置图 附图2 项目周边300米用地范围用地示意图 附图3 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附件 附件1 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附件2 营业执照 附件3 组织机构代码证 附件4 规划局文件 附件5 委托书
二、如果本报告表不能说明项目产生的污染及对环境造成的影响,应进行专项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当地环境特征,应选下列1-2项进行专项评价。 1、大气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2、水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 3、生态环境影响专项评价 4、声影响专项评价 5、土壤影响专项评价 6、固体废弃物影响专项评价 7、辐射环境影响专项评价(包括电离辐射和电磁辐射) 以上专项评价未包括的可另列专项,专项评价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的要求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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