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山街道第三届“爱汇顶山”公益项目创投招标公告
日期:2017-10-10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顶山街道第三届“爱汇顶山”公益项目创投

标公告

南京市玄武区同仁社工事务所浦口区顶山街道办事处委托,对第三届“爱汇顶山”公益项目创投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居民(团体)应标。

一、项目编号 

AHDS-201709(01-02)

二、项目类型(详见附件1

项目编号

项目类型

数量(个)

资助金额

(万元)

AHDS-20170901

社会组织服务类项目

6

30

AHDS-20170902

居民微公益类项目

6-7

每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5000元

、资质要求  

 【社会组织服务类项目资质要求】   

1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提供相关复印件)。

    2有独立的银行帐号和财务制度(提供证明材料)。

    3、有项目实施的经验和良好信誉(获得3A及以上评估等级的优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在参加竞标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社会信誉及运作状况良好,以及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居民微公益类项目申请主体要求】

申请主体:辖区内居民(团体),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工作者

要求:原则上每个申请主体只能申请1个微项目,且每个成员不得同时参与超过两个项目。

四、实施周期

社会组织服务类项目:1年2017.12-2018.11

居民微公益类项目:根据项目计划按实际情况填写,原则上项目周期为6-10个月。

五、应标文件份数:一式(详见附件2、附件3

六、投标时间1011日至10月27日(发送电子版应标书)    

现场审时间11月2日、3日

七、应标要求

    1、每家应标机构/居民(团体)只能应标1个项目,应标项目指顶山街道购买服务项目。

2项目目标具体明晰,有可量化的指标。

3项目服务契合居民需要,具有良好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4项目申报资金不超过街道购买该项目的最高限额。

    八、竞标流程

发布——应标——评标——公示——签约

1发布:通过多种平台发布竞标公告。

2应标:应标机构/居民(团体)根据竞标要求准备应标材料,并在规定时间递送投标书。

3评标:评审委员会成员根据评审标准为投标项目打分,选出总分排名最高者,由评审委员会一致通过后确定为中标项目。

4公示:通过街道网站、公告栏和微信公众平台公布中标组织及项目名称

5签约:投标方与街道签订合作协议书。

九、实施要求 

1应标机构/居民(团体)作为服务主体,应全面完成各项任务要求,并接受采购方及其委托机构的指导与监督。

2准时参加街道社会组织交流会,每月向社会组织服务中心递交项目进展总结及工作计划。

3在项目周期内享有服务设施使用权,中标后如需改变原有服务计划或中心内部硬件结构的,应获得采购方同意。

4接受项目监测与督导根据督导意见建议及时进行整改。

5每个项目均需配备至少一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项目具体运作,原则上8万元及以上项目需配备一到两名全职员工进驻顶山,其他项目工作人员每周在顶山的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2天。

十、项目申报  

1、申报材料:

【社会组织服务类项目申报】详见附件2

    顶山街道公益创投项目申请表

    —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对照表

    —资信证明文件(按照对照表顺序准备)

    —项目实施方案  

【居民微公益服务类项目申报】详见附件3

    —顶山街道微公益创投项目申请表    

  2、申报程序

事项

时间

发布招标公告

2017.10.10

设计项目、提交项目申请书

2017.10.11—2017.10.27

初审、资格验证

2017.10.28—2017.11.1

项目终审(现场答辩)

2017.11.2—2017.11.3

公示创投结果

2017.11.7—2017.11.9

签订协议

2017.11.24

    项目申报:2017年10月27日前上交电子版应标文件,发送至顶山社会组织服务与发展中心邮箱dingshanshzz@foxmail.com

项目初审:10月28-11月1日,应标机构/居民(团体)资质审核,确定入围机构名单,通知入围机构参加现场评审。

现场评审:11月2日、3日,应标机构/居民(团体)携带四份应标文件,前往顶山社会组织服务与发展中心(吉庆路9号顶山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二楼)进行项目陈述,接受评审。(评审标准详见附件4、附件5)

结果公示:现场评审后一周内公布评审结果,并公示3个工作日。

十一、签订合同

1、中标单位应当自中标通知发布后两周内根据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街道实际情况等修改完善项目书,并及时按照约定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

2、采购单位不得向中标单位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单位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中标单位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单位可以视情况与排位在中标单位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应标单位签订合同,以此类推。

4、合同履行中,项目有关经费使用应参照南京市财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并接受采购单位委托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抽查审计。采购单位需追加金额时,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单位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中标单位项目执行最终金额超过竞标金额,超出部分资金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采购单位不予追加经费。

5、合同履行中,中标单位应与采购单位保持联系,及时向采购单位报告项目进展情况,接受采购单位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南京市同仁社工事务所)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6、付款方式:社会组织服务类项目合同签订周内支付合同价的50%作为预付款;中期评审合格后支付30%;待全部项目实施结束,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20%。每次付款时需提供等额发票。

 居民微公益类项目,其项目款由第三方机构(南京市玄武区同仁社工事务所)统一代管,并收取5%管理费。项目团队在执行项目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凭发票和相应的明细、领取表等原始凭证,每月20日至顶山社服中心集中报销。   

  

 

                                浦口区顶山街道办事处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日

 

 

应标咨询:

联系人:赵恩慈    

咨询电话:025-58880170

咨询QQ: 2636434529(顶山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交流群:325274090(顶山社会组织交流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