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星甸街道办事处的建设项目星甸街道小型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资金,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本项目现委托南京协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面向全国范围进行招投标。
一、本招标工程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星甸街道小型工程预算编制单位、结算审计单位、跟踪审计单位、招标代理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备选库。
(2)工程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星甸街道
(3)标段划分:
标段一:星甸街道小型工程预算编制单位招标
标段二:星甸街道小型工程结算审计单位招标
标段三:星甸街道小型工程跟踪审计单位招标
标段四:星甸街道小型工程招标代理单位招标
标段五:星甸街道小型工程项目管理单位招标
标段六:星甸街道小型工程监理单位招标
二、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
标段一: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
标段二: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
标段三: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
标段四:工程招标代理暂定级及以上资质。
标段五:具备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且具备工程监理资质。
标段六:房屋建设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2)委托人要求:委托人需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报名时需提供委托人2017年7月份-2017年12月份社保缴纳证明)。
(3)项目负责人要求:
标段一: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证。
标段二: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证。
标段三: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证。
标段四: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证。
标段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注册造价师且注册监理师执业资格证。
标段六:具有省监理工程师(含)以上资格。
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需一致。
(4)投标申请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方法:
1.投标报名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保缴费证明到指定地点报名。 |
2.本公告发布之日即为指定现场投标报名的时间,本公告现场报名时间为2018年 01 月 04 日至 2018年 01 月 05 日止,上午0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报名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浦滨路150号中科创新广场二楼211室。报名的同时即可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同上。(法定节假日除外) |
3.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网上发布的公告与书面公告内容不一致,则以书面为准。 |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容如下: |
(1)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能力的企业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核查);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
五、其它在招标过程中应当做到的事项:
(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
(2)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现场并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件原件,开标时当场核对证书原件,提供不了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不得进入评标环节,即不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4)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六、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评分细则见招标文件:
注:1.本工程评标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
2.以上所涉及到的所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无复印件或证明材料不全均不得分,公证件不视为原件。
3.投标人提供的所有业绩材料、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必要时招标人将会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考察,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相关主管部门汇报。
七、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8-01-03 9时00分到 2018-01 -05 16时00分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