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草圣乡风——浦口区书法大赛”征稿启事
日期:2017-03-21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作为书法之乡,为继承和弘扬中国优秀传统书法艺术,推动我区书法事业和谐发展,南京市书法家协会、浦口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浦口区文化广电局决定举办第二届“草圣乡风——浦口区书法大赛”。

  一、举办单位 

    主办:南京市书法家协会  浦口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浦口区文化广电局 

    承办:求雨山文化名人纪念馆  浦口区书法家协会     

  二、组织机构 

    第二届 “草圣乡风—浦口区书法大赛”组委会由主、承办方共同组成。 

    第二届 “草圣乡风—浦口区书法大赛”评审委员会由南京市书法家协会根据省、市专家库邀请省、市专家组成,负责评审工作。 

  三、作品 

     (一)书法:书法作品书体不限,作品内容为赞美浦口的诗、词,提倡自作诗、文。规格为竖式不超过四尺整张。 

    (二)范围:年满18周岁以上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学校在浦口区内的人员均可自由投稿,每人限寄邮件一次,作品件数不超过2件。投稿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化名重复投稿者不予评审。 

    (三)费用:本次大赛投稿作品免收参评费。限于人力,投稿作品一律不退稿。 

    (四)填写信息:请务必在作品背面右下方用铅笔楷书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手机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草书、篆书请附释文,个别异体文字,请附文字出处的复印件。为便于准确登记,及时联系作者,请另打印填写第二届《草圣乡风—浦口区书法大赛投稿登记表》(启事后附表格,可复印使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随作品一并寄出。组委会根据作者提供的信息做好收稿登记工作。 

    (五)备注:1、投稿作品落款一律使用真实姓名,勿用笔名;鼓励书写完整作品,不提倡过度拼贴、染色、做旧等形式。 

                2、在本区内就业就读的非本区户籍人员,投稿时需提供工作证、学生证复印件或单位、学校的介绍证明。     

  四、评审 

    由南京市书法家协会根据省、市专家库邀请省、市专家组成本届大赛评审委员会,制定评审细则、评审工作流程和评委守则,明确违规的处理办法。评审工作于2017年8月份举行,由主办方核对原作准确无误后,及时公布评审结果。 

  五、展览与出版 

    本届书法大赛作品展于2017年10月份在浦口求雨山文化名人纪念馆举行,展出入展作品60—80件(含获奖作品)。展览开幕式之前出版第二届《草圣乡风—浦口区书法大赛入展作品集》。 

  六、作者待遇和相关责任 

    (一)向获奖作品的作者颁发奖品、证书,入展作者颁发入展费、证书,全部入展作者每人赠送本届展览作品集一册。 

    (二)本届书法大赛设一等奖1-2名;二等奖2-4名;三等奖3-5名,根据各奖项给予获奖者一定的物质奖励。入展作品适当给予奖励。 

    (三)本届大赛获奖作品作者奖品、入展作品入展费、获奖及入展作品证书由承办方负责在展览开幕式后两个月内发放。 

  七、征稿日期 

    本启事自发布之日起征稿,至2017年7月31日截止征稿,以承办方当地邮戳为准。 

  八、收稿地址 

    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雨山路48号(求雨山文化名人纪念馆) 

    邮编:211800 

    电话:025-58111086 

    联系人及电话:唐青峰(13915920681 

                  蒋  康(13905194225) 

    E-mail:2929604143@qq.com 

  九、其他事项 

    (一)所有来稿必须符合本启事要求。 

    (二)凡投稿者视为认同并遵守本启事各项规定。 

    (三)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第二届“草圣乡风—浦口区书法大赛”组委会。 

    (四)浦口区书法家协会主席团成员只参加作品展览,不参加作品评审。 

      

      

     

第二届“草圣乡风——浦口区书法大赛”投稿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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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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